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专业分类
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专业分类
全国工程师、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专业分类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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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三、评审专业类别
评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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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师系列: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专业类别:水利水电、环境工程、轻工机械、电力、电子、电机、电气、工业自动化、冶金、机器制造、园林、包装设计、广告装饰设计、计算机应用、建筑材料、装饰装潢、给排水、测量、施工管理、林业工程、水利工程理、路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工业工程等。
2、会计师系列: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专业类别:工业会计、商业会计、金融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等。
司法考试打卡入口3、经济师系列: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专业类别:经济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济、金融经济、保险经济、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建筑经济管理、旅游经济、企业经营、市场营销、农业经营、房地产经营、工程经济经营、物资经济、饭店管理、其他经营管理。
会计证报考条件2021年备注:由于各评审组织所规定的专业类别名称略有差别,请在申请时提前咨询、确认。
评审周期
一般情况下,从收到资料至考评发证时间为3到4个月内完成。
四、申报人员上交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中级(本专业)资格证书及聘任书的原件;
3、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历);
4、业绩材料每人最少2种(工程项目、方案、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需加盖“***负责此工程或担任**职务”的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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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专业)论文1-2篇;
6、一寸相片6张;
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
  范围和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凡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生产调度、财税金融、开发投资、证券保险、网络商务、物资物价、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业、旅游业、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企业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咨询等岗位工作的经济专业人员,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确认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国家医学资格考试网
  评审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