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肃省继续实施重点⾼校招⽣专项计划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委员会,有关⾼等⾼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精神,2022年我省继续⾯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校专项计划和地⽅专项计划(以下统称
为“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校招⽣⼯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校招⽣专项计划实施⼯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精神,现就有关⼯作通知如下。
⼀、细化⼯作⽅案
各级教育考试招⽣机构和有关⾼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要求,梳理总结近年来专项计划招⽣⼯作实施情况,进⼀步细化完善⼯作⽅案,优化考⽣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招⽣录取的⼯作流程。对于⾼校专项计划,要合理确定招⽣办法,⿎励直接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确需组织校考的⾼校,应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励采取线上考试⽅式,减少⼈员流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作,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考⽣和招⽣⼯作⼈员的⽣命健康安全,确保专项计划招⽣⼯作安全平稳实施。
⼆、严格资格审核
各级教育考试招⽣机构、⾼校要联合公安等部门进⼀步健全联合审核⼯作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计划实施范围,严格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格考⽣报考资格审核,充分利⽤公安户籍系统、中⼩学⽣学籍系统和⾼考报名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认真核查考⽣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学⽣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致。⾼校专项计划其他报考条件由招⽣⾼校审
核,有关教育⾏政部门、考试招⽣机构和中学要予以积极配合。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资格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机构可要求考⽣进⼀步提供规定条件以外其他证明材料。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资格。⾼校对资格存疑的考⽣,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考试招⽣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资格,确保报名资格审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防资格和违规录取。
三、加强计划管理
近年来,专项计划招⽣为我省农村、贫困、民族等地区学学⽣“上⼤学、上好⼤学”增加了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的⼈才⽀撑。但每年因部分考⽣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充分,造成⼤量优质专项计划浪费。为提⾼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惠及考⽣,切实维护考⽣利益,我省将进⼀步加⼤计划管理⼒度,优化志愿填报⽅式。从2023年⾼考招⽣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学资格或退学的考⽣,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加⼤信息公开
各级教育考试招⽣机构和中学要严格落实招⽣信息公开公⽰制度,按照各⾃职责和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相关招⽣政策、咨询及申诉渠道、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将通过专项计划资格审核考⽣的相关信息分别在省、市(州)、县(区)教育考试招⽣机构⽹
站和所在中学⽹站和班级公⽰。有关⾼校要认真执⾏招⽣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名单、⼊选资格考⽣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站和教育部阳光⾼考平台公⽰。
五、严查违规⾏为
各级教育考试招⽣机构、⾼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招⽣政策规定,遵守⼯作纪律。进⼀步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对在专项计划招⽣中有违规违纪⾏为的⼈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招⽣机构或教育⾏政部门取消其当年⾼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
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优化宣传服务
各级教育⾏政部门、考试招⽣机构、⾼校和中学要进⼀步加⼤专项计划政策宣传⼒度,充分利⽤各类
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宣传,让⼴⼤考⽣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招⽣优惠政策,向考⽣提供全⾯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主动深⼊中学宣传解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招⽣政策、招录程序。加强考⽣志愿填报指导,⿎励实施区域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积极报考。有关⾼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的培养⼯作,重点做好对专项计划录取考⽣的经济资助和学业辅导⼯作,帮助学⽣顺利完成学业。进⼀步加⼤对贫困家庭学⽣的政策倾斜,对达到有关⾼校投档要求的建档⽴卡贫困家庭的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拒录符合录取规则的进档考⽣。有关教育⾏政部门、考试招⽣机构和中学要为⾼校在当地开展招⽣宣传、现场或⽹络考核等⼯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持。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有关规定执⾏。
附件:
1.2022年⽢肃省重点⾼校招⽣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2.⽢肃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3.2022年⽢肃省国家专项计划考⽣资格审查表
4.⾼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览表
5.⾼校专项计划招⽣学校名单
公务员打印准考证入口
⽢肃省⾼等学校招⽣委员会
2022年4⽉7⽇
附件1
2022年⽢肃省重点⾼校招⽣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校招⽣专项计划实施⼯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及考⽣资格
我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贫困县(市、区)(见附件2)。报考学⽣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2年我省普通⾼校招⽣统⼀考试报名条件;
2.考⽣本⼈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具有当地户籍;
3.考⽣本⼈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资格审核及信息上报
2021云南省考成绩查询入口报考学⽣的资格审核认定和备案由考⽣户籍所在报名地教育考试招⽣机构负责。各地教育考试招⽣机构在考⽣资格审核中须结合《⽢肃省普通⾼校招⽣考⽣报名登记表》和《⽢肃省普通⾼校招⽣考⽣报名资格审查表》,严格落实户籍、学籍、实际就读“三统⼀”政策。认真做好考⽣资格审核⼯作,确保考⽣各类信息的⼀致性。
1.审核程序
考⽣须到户籍所在报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机构申领《2022年⽢肃省国家专项计划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填写后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招⽣机构进⾏资格认定及备案。
凡不进⾏资格认定的考⽣⼀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对符合相关资格但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机构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教育考试招⽣机构裁决。市(州)教育考试招⽣机构将批准的考⽣名单和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陕西省公务员报名时间表20222.资格信息的上报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机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资格信息数据单独建⽴数据库,按规定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
⽢肃省国家专项计划考⽣资格审查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机构存⼊考⽣纸质档案。
(三)批次设置及计划编制
1.批(段)次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若有政审、⾯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
2.计划编制
(1)教育部下达我省招⽣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学、西北民族⼤学)国家专项计划⾯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编制招⽣来源计划,若有政审、⾯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编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向全省原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安排在C段。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2)国家专项计划单列。计划公布时须注明执⾏本科⼀批分数线或执⾏本科⼆批分数线。
(四)志愿填报
1.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平⾏志愿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1+1”顺序志愿。
2.填报时间
6⽉下旬⽂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次填报志愿同步进⾏,即6⽉25⽇20:00⾄27⽇20:00。
(五)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国家专项计划分数线参照普通⽂理类本科⼀批、本科⼆批分数线执⾏,如⽣源不⾜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2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时间
2.录取批(段)次
国家专项计划有政审、⾯试、体检、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录取;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向原58个贫困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录取;省属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向原58个贫困县(市、区),按考⽣志愿和成绩分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C段招⽣录取。
3.投档原则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源不⾜随A段其他类计划⼀起征集志愿;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1+1”顺序志愿投档,如计划地⽣源不⾜时,可根据考⽣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源仍不⾜时,征集1次。征集时,计划统⼀公布不再分解到县,全省具有报考资格且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未录取的考⽣均可填报,确保招⽣计划顺利完成。
⼆、⾼校专项计划
(⼀)招⽣院校及实施区域
2022年实施⾼校专项计划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属⾼校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校承担(见附件5)。我省实施⾼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原58个集中连⽚贫困县(市、区)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治县(见附件4)。
(⼆)考⽣资格
报考⾼校专项计划的考⽣资格为:
1.符合2022年我省普通⾼校统⼀考试报名条件;
2.考⽣本⼈及⽗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本⼈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本⼈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若有关⾼校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报考要求,应在招⽣简章中公布。
(三)申报流程及公⽰要求
1.4⽉10⽇前,有关⾼校完成招⽣简章发布;
2.4⽉25⽇前,考⽣在教育部阳光⾼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相关教育⾏政部门、考试招⽣机构、中学、⾼校要为考⽣提供报名咨询及指导服务。因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本⼈承担;
3.5⽉初,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考⽣信息数据库分解⾄各市 (州)教育考试招⽣机构,各地教育考试招⽣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于5⽉15⽇前将审核结果按规定格式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5⽉31⽇前,有关⾼校完成考⽣其他条件审核并公⽰通过审核名单;
5.⾼考后、⾼考成绩公布前,有关⾼校对考⽣进⾏考核并在本校招⽣⽹站和阳光⾼考平台公⽰⼊选资格考⽣名单等信息。⾼考成绩公布后,合格考⽣在本科⼀批H段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有关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站公⽰。
(四)计划公布与志愿填报
1.计划公布
若⾼校在报送计划时有分省分专业计划,将公布具体计划数,否则只公布招⽣院校名称和院校代码。
2.批(段)次设置
考⽣在本科⼀批H段填报志愿。
淄博人才网招聘信息网3.志愿设置
⾼校专项计划设置⼀个志愿。
4.填报时间
6⽉下旬⽂化课成绩公布后,⾼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次填报志愿同步进⾏,即6⽉25⽇20:00⾄27⽇20:00。
(五)投档录取
⾼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招⽣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批H段进⾏录取。⾼校专项考核安排在全国统⼀⾼考后进⾏,考⽣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院校⽹站信息,加强与招⽣院校的沟通联系。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考平台公⽰的考⽣名单和考⽣志愿,按相关规定在本科⼀批I段模拟投档前⼀次性向院校投放资格审核通过且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未安排分省计划的院校不使⽤照顾加分)在本科⼀批线上的考⽣电⼦档案。
招⽣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的电⼦档案,以便考⽣参与本科⼀批所报平⾏志愿录取。
四级卷面分和最终成绩差多少
三、地⽅专项计划
(⼀)招⽣院校
2022年⽢肃省实施地⽅专项计划的⾼校由省内本科院校承担。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源范围及考⽣资格
全省范围内具有⽢肃农村户籍的考⽣均可报考。
(三)资格审核
地⽅专项计划不组织资格审核,以2022年普通⾼校统⼀考试招⽣报名时采集的农村户籍信息为准。
(四)招⽣计划及批次设置
地⽅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D段进⾏,⾯向全省分专业编制招⽣来源计划,具体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五)志愿设置与填报
1.批(段)次设置
考⽣在本科提前批D段填报志愿。
2.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地⽅专项计划D段实⾏平⾏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
3.填报时间
6⽉下旬⽂化课成绩公布后,地⽅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次填报志愿同步进⾏,即6⽉25⽇20:00⾄27⽇20:00。
(六)投档录取
地⽅专项计划D段按平⾏志愿投档原则进⾏投档。如院校⽣源不⾜时,按照平⾏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附件2
⽢肃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附件3
2022年⽢肃省国家专项计划考⽣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