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新疆和⽥地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作⼈员招聘公告【566⼈】已发布,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7⽉20⽇10:00—7⽉30⽇18:0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治区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作⼈员办法》等有关精神,经和⽥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作领导⼩组研究决定,2021年和⽥地区各级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式,⾯向社会公开招聘566名事业单位编制内⼯作⼈员。现就招聘⼯作制定《简章》如下。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1.⾯向⾼校毕业⽣招聘(含技⼯院校⾼级⼯毕业班、技师班毕业⽣)。
  2.少数民族考⽣系和⽥户籍或⽣源⾼校毕业⽣;
  3.在和⽥服务的“⼤学⽣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扶”⼈员和“⼤学⽣村官”均视为服务所在地户籍;
  4.⾮和⽥户籍或⽣源在和⽥普通⾼校就读的毕业⽣视为和⽥户籍。
  5.由⾃治区统⼀选派到和⽥⽬前在岗的内招⽣、选派⽣、选调⽣、留疆战⼠的配偶以及驻和部队现役军⼈配偶、特岗教师配偶,均视为配偶服务(役)所在地户籍;
  6.和⽥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层次⼈才及其配偶、临聘教师、社区临聘⼯作⼈员均视为服务所在地户籍;
  上述⼈员涉及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作经历时限等情况的,认定截⽌时间均为2021年7⽉16⽇。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反对民族分裂和⾮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17⽇⾄2003年7⽉16⽇期间出⽣;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正常履⾏报考岗位职责的⾝体条件;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治区(含兵团)教育⾏政主管部门或⼲部教育领导⼩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学的⼈员;技⼯院校⾼级⼯班毕业等同于⼤专学历,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等同于本科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
  7.少数民族报考考⽣须具备MHK三级⼄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级⼄等及以上证书。
  (三)下列⼈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作⼈员;
  4.“特岗教师”、“天池计划”等在岗⼈员,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为的;
  6.曾参加反动组织教派、⾮法宗教活动的;
  7.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作⼈员情形的;
  报考⼈员不得报考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相关问题的说明》(附件1)、《政法、公安系统岗位报考说明》(附件2)、《和⽥地区202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岗位设置⼀览表(医疗卫⽣专业技术岗位)》(附件3),《和⽥地区202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岗位设置⼀览表》(附件4)。
  三、招聘程序
  通过和⽥就业服务站(v)发布招聘简章。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7⽉16⽇。
  (⼀)报名与确认
  1.上报名及缴费
  上报名系统注册使⽤⾝份证号注册,⼀名报考⼈员只能注册⼀次且只能报考⼀个岗位,请报考⼈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本《简章》及附件规定和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进⾏报考,因报考⼈员⾃⾝原因造成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切责任由报考⼈员⾃负。
  上报名时间:2021年7⽉20⽇10:00—7⽉30⽇18:00
  上缴费时间:2021年7⽉20⽇10:00—7⽉30⽇18:00
  按照⾃治区⼈事考试收费标准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费每⼈15元,笔试考试费每⼈80元(每个科⽬40元,共计2科),合计95元。
  2.报名流程
  (1)登录和⽥就业服务⾸页点击链接进⼊“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上报名系统”进⾏络报名。
  (2)阅读《上报名流程》,并按要求进⾏操作;
  (3)认真如实填写个⼈信息;
  (4)上传电⼦⽩底彩⾊照⽚(照⽚源⽂件要求以报名系统提⽰为准)。
现在专科还能考小学教师资格证吗  (5)报考考⽣确认报考信息⽆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留备资格审查时使⽤。
  (6)报考⼈员可于2021年8⽉10⽇北京时间12:00时,登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考⽣须通过上缴纳报名费、笔试费。
  (2)报考⼈员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旦提交打印报名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有填报信息不能再进⾏修改。
  (3)报考⼈员所填写信息与本⼈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员⾃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资格。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员,视为⾃动放弃报名资格,⼀切责任由报考⼈员⾃负。
  (5)取得研究⽣及以上学历的考⽣,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35周岁及以下(研究⽣及以上学历报考⼈员,如因岗位年龄条件限制出现络报名受限问题的,请通过以下扫码咨询⽅式提交报名序号、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等信息,由报名技术服务⼈员进⾏处理)。
  (6)上报名技术和岗位条件咨询服务采取扫码咨询⽅式。报考⼈员对上报名技术、岗位条件⽅⾯问题可扫描以下⼆维码提交咨询问题,由咨询服务⼯作⼈员进⾏络答复。
江西语言文字网普通话报名入口  v/news/202107/16/content_307.html
  (7)报考⼈员应严格按岗位条件要求进⾏报考,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负。
  (⼆)笔试
  笔试⼯作由和⽥地区⼈事考试中⼼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
  (1)公共科⽬:《⾏政职业能⼒测验》;
  (2)专业科⽬:报考医疗卫⽣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测试《医疗卫⽣基础知识》科⽬,报考其他岗位的考⽣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
  笔试科⽬试卷使⽤国家通⽤语⾔⽂字统⼀命制;所有考试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烈⼠、因公牺牲的警察配偶及其⼦⼥,笔试成绩加5分;
  (2)使⽤国家通⽤语⾔⽂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
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学⽣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年的须满8个⽉,服务期为2年的须满16个⽉,服务期为3年的须满24个⽉)、“三⽀⼀扶”⼈员(服务期须满16个⽉),笔试成绩加5分;
  (4)⼤学本科及以上⾼校毕业⽣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5)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因个⼈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围⾯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8⽉14⽇(各科⽬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作领导⼩组统⼀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并公布。对有⼀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律取消⾯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1年8⽉23⽇在和⽥就业服务站上报名系统查询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围⼈员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根据报考岗位,按照从⾼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数1:3的⽐例确定资格审查⼊围⼈员,资格审查合格⼈员进⼊⾯试范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例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例范围内最后⼀名的,⼀同⼊围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例的,按实际⼈数进⼊资格审查;各级⽂⼯团⽂艺表演专业岗位,不设⽐例,笔试成绩合格⼈员均进⼊资格审查范围。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视为⾃动放弃。
  2.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由和⽥地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审查,地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国家医考网登录入口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围⼈员需持《报名表》、《准考证》以及⾝份证、户⼝簿、毕业证、学信在线学历验证报告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学⽣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学⽣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地区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2)⼤学⽣村官,须提供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3)“三⽀⼀扶”⼈员,须提供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出具的相关证明;
  (4)⾃治区统⼀选派到和⽥地区⼯作的内招⽣、选派⽣、选调⽣、留疆战⼠的配偶须提供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地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5)烈⼠、因公牺牲的⼈民警察配偶及⼦⼥,须提供相关⽂件或证明材料;
  (6)驻和现役军⼈的配偶报考,须提供配偶现役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和⽥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层次⼈才及配偶,须提供地、县(市)组织或⼈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8)在和⽥⼯作的临聘教师,需提供地、县(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在和⽥⼯作的社区临聘⼯作⼈员,需提供县(市)组织或⼈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退役⼠兵,需提供退役⼠兵证原件、复印件。
怀远县人事考试网  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类及具体专业参照国家教育⾏政部门专科、本科、研究⽣学科专业⽬录设置专业名称(附件6《国家教育⾏政部门⾼等教育学科专业⽬录址链接》)。
  资格审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组织或参加⾮法宗教活动者,⼀律取消⾯试资格,并记⼊个⼈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26⽇—8⽉29⽇(具体时间安排以和⽥就业服务站公告通知为准)
  4.资格审查地点:以和⽥就业服务站公告通知为准。
  (四)⾯试
  1.⾯试组织。
  ⾯试⼯作按照和⽥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的统⼀要求组织实施,地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2.⾯试时间、地点。
  ⾯试时间:2021年9⽉2⽇—9⽉6⽇(具体时间安排以和⽥就业服务站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以和⽥就业服务站公告通知为准。
  3.⾯试要求。
  ⾯试采⽤国家通⽤语⾔⽂字答题。公共岗位的⾯试采取结构化⾯试⽅式进⾏。医疗卫⽣专业岗位、⽂⼯团⽂艺表演专业岗位、教育系统专业教师岗位的⾯试分别由地区卫⽣健康、⽂化管理、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试和专业能⼒测评相结合⽅式进⾏。
  ⾯试开始前60分钟考⽣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律取消⾯试资格。
  4.⾯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抽签确定。⾯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不能进⼊下⼀环节。参加⾯试时须交纳⾯试费⽤每⼈40元。
  5.总成绩计算。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数×50%+⾯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数×40%+⾯试成绩×60%
  ⽂⼯团⽂艺表演专业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数×30%+⾯试成绩×70%
  笔试、⾯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法”保留⼩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到低排序,确定进⼊下⼀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医学专业技术岗位按《医学专业知识》、其他岗位按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低排序确定,成绩⾼的进⼊下⼀环节。如总成绩、笔试、⾯试成绩均相同将进⾏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低排序确定进⼊下⼀环节。
  (五)体能测评(公安系统岗位)
  报考公安系统岗位的考⽣须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次。体能测评由地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安局共同组织。体能测评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2的⽐例,按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确定⼈选。凡达不到规定⽐例的,按实际⼈数进⼊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下⼀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民警察体能测评项⽬和标准(暂⾏)》(附件7)执⾏。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1年9⽉11⽇—9⽉12⽇(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以和⽥就业服务站公告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的⽐例,确定参加体检⼈员。参加体检的考⽣务必提前1天到和⽥地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体检表。体检⼯作由地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组织,体检当⽇前往指定的医院进⾏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治区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
⼯作⼈员体检通⽤标准》(附件8)执⾏,报考公安系统岗位的⼈员,体检标准参照《⼈民警察招录体检特殊标准(试⾏)》(附件9)执⾏。
  报考⼈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申请,经地区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后,另⾏指定医院复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由地区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从该岗位⾯试合格⼈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9⽉16⽇—9⽉20⽇(具体时间安排以和⽥就业服务站公告通知为准)
网络营销师考试  体检费⽤:根据医院现⾏收费标准规定缴纳。体检费⽤、复查费⽤由考⽣⾃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进⾏考察,考⽣须填写《和⽥地区202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考察表》(附件5),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明确考察意见后,由报考单位明确最终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
取消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提交考察表的视为⾃动放弃处理。
  考察时间:2021年9⽉21⽇—9⽉26⽇
  (⼋)公⽰
  资格审查、⾯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员名单,于2021年10⽉1⽇—10⽉7⽇在和⽥就业服务站公⽰,不再另⾏通知。公⽰期满的考⽣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到岗的考⽣按照⾃⾏放弃处理。
  (九)调剂
  调剂⼯作由和⽥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相同专业,由⾼分到低分的原则进⾏,服从调剂、⾯试成绩合格且未⼊围体检⼈员按成绩排名列⼊调剂范围,调剂时间另⾏通知。
  (⼗)聘⽤
  1.拟聘⼈员经公⽰⽆异议,由地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误后,按规定办理聘⽤⼿续。各⽤⼈单位与拟聘⼈员签订聘⽤合同,并做好聘⽤合同认定⼯作。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员,按规定实⾏试⽤期制和聘⽤制,试⽤期⼀般为6个⽉,试⽤期包括在聘
⽤合同期限内。试⽤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不合格者取消聘⽤。聘⽤期5年内不得跨地区调动。
  四、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作进⾏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作的各类⼯作⼈员及考⽣,须严格执⾏⾏公务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招聘⼯作有关规定的⼈员,情节较轻的,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的,取消其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试⼈员疫情防控提⽰
  1.考⽣使⽤⼿机下载安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机APP,考试前14天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每⽇健康打卡”,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信息码”状态,如⾝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信息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提供7⽇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电⼦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的考⽣可正常参加招聘各环节程序。
  2.考⽣应避免到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症状感染者及中⾼风险区域⼈员接触;避免去⼈流动性较⼤、⼈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在参加招聘⼯作各环节程序过程中,应⾃觉遵守防疫⼯作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罩,做好个⼈防护和消杀,与他⼈保持1.5⽶以上距离。除核验⾝份时按要求摘戴⼝罩外,应当全程佩戴⼝罩。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另⾏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员要及时登录相关站关注了解招聘⼯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负。本《简章》由和⽥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地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03-*******
  地区⼈事考试中⼼0903-*******
  监督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组0903-*******
  附件>>>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年和⽥地区⾯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docx
  政法、公安系统岗位报考说明.docx
  2021年和⽥地区⾯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岗位设置⼀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