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 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 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 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 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成 员如下想考小学教师资格证从哪入手:
组长: **
成员: ****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 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 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 确 定单位拟聘人员名2021年国家公务员补录公告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和问题进行2015年国考行测答案及解析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 **个, 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 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 2 个〈六级岗位 1 个,七
级岗位 1 个〉,中 级*个 〈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 2 个,十级岗位 3 个〉,初级 8 个 〈十 一级岗位 3 个,十二级岗位 3 个,十三级岗位 2 个〉,工勤职能岗位
天津事业编招聘职位表
38 个(技术工三级 10 个,技术工四级 15 个,技术工五级 13 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 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 各种年 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 12 月 31 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 定计算。
1、基本资历( 90 分)
( 1 )工龄( 50 分):每年计 2 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 2 )学历( 10 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 10 分,专科 计 8 分,中专计 6 分,高中计 4 分,初中及以下计 2 分。
( 3 )专业技术资格( 10 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分别计 10 分、 6 分、 2 分。
( 4 )资历( 20 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 1 分。
2、综合评价( 10 分)
( 1 )局班子考评( 5 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具体评分 办法另行制定 ) 。
( 2 )干职工考评( 5 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具体评分 办法另行制定 ) 。
五、竞聘程序
( 一 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 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 1 个,八级管理岗位 1 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 2 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 1 个,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 1 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 1 个,十一级 专业技术岗位余额 3 个。
(二) 申请报名。 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 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 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 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 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 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 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
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 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 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 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 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 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 2 )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 3 )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 4 )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 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
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 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 道德,影响极坏,众意见很大者。
(二)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 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 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 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事假 1 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 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
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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