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贵州贵阳市统⼀招聘中⼩学、幼⼉园教师525⼈,报名时间:2021年6⽉21⽇9:00⾄6⽉23⽇16:0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步优化结构,增强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规定和单位⽤⼈需求,决定开展2021年统⼀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作。为确保招聘⼯作顺利进⾏,特制定《贵阳市2021年统⼀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法进⾏。招聘⼯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办理聘⽤⼿续的程序进⾏。
  招聘⼯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525名(含贵安新区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21年统⼀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岗位⼀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
  2.本次招聘中涉及定向招聘岗位的⼈员⼀经聘⽤,应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平、⾝体条件和⼼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学、幼⼉园教师职业⾏为⼗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和责任感,品⾏端正,遵纪守法,⽆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由具体招聘学校确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
绩“中⼩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园、⼩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师范⽣教师职业能⼒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员在办理聘⽤⼿续前须取得中⼩学、幼⼉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21⽇及以前出⽣)、35周岁以下(1985年6⽉21⽇及以后出⽣);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研究⽣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21⽇及以后出⽣)。
  6.⾝体健康,具有正常履⾏招聘岗位职责的⾝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作经历的,报考⼈员必须符合要求的⼯作经历。离校未就业⾼校毕业⽣到⾼校毕业⽣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研究的经历,可视为⼯作经历。⼯作经历时间计算截⽌⾄2021年6⽉21⽇。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作经历。
  (三)以下⼈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作⼈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期内的。
  3.截⽌2021年9⽉30⽇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2021年8⽉3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作)或服役期间发⽣重⼤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未经单位或⼈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员。
  12.2016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考试时,进⼊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因素外,因考⽣本⼈原因放弃资格的。
  13.⼈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或经有关政府⾏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
  四、报名、上资格初审
  (⼀)报名
  报名统⼀在上进⾏,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
  报考⼈员于2021年6⽉21⽇9:00⾄6⽉23⽇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上
(v)“服务⼤厅”的“上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近期免冠2⼨正⾯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员只能选择⼀个岗位进⾏报名。报考⼈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21年统⼀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员本⼈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报考⼈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经查实,即取消进⼊下⼀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员⾃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员反馈⼀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16∶00后,将在“贵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上公布报名⼈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例的岗位,供报名⼈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数情况。
  (⼆)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的统⼀组织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员根据报考⼈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资格初审,对报考⼈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
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报考⼈员重新上传照⽚。通过资格初审的⼈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员进⼊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贵安新区,市、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考试环节的,该报考⼈员成绩作⽆效处理。
  2.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21⽇9:00⾄6⽉24⽇16:00。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6⽉23⽇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6⽉23⽇16:00⾄6⽉24⽇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份证号)有误的,须本⼈向报考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或贵安新区、区(市、县)教育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员应于2021年6⽉21⽇9:00⾄6⽉25⽇16:00在“贵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上进⾏上报名确认并通过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动放弃。
  农村建档⽴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员在6⽉21⽇9:00⾄6⽉24⽇17:00期间登录“贵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v),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减免报名费。须上传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本⼈《有效居民⾝份证》国徽⾯及⼈像⾯照⽚。
  (2)以下证明材料之⼀:①建档⽴卡⼈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册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②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③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3)报考状态截图。截图⽅法:登录上报名系统,点击进⼊“查询”页⾯,将审核通过页⾯截图保存,并按要求上传。
  4.报名结束后,报名⼈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所报岗位不再进⾏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本⼈提出书⾯申请,经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6⽉28⽇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农村中⼩学、幼⼉园教师岗位
和定向招聘建档⽴卡贫困户家庭毕业⽣岗位不受开考⽐例⼈数限制)。
  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上和“贵阳市教育局”官⽅站上进⾏公布。
  5.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员应于2021年7⽉13⽇9:00⾄7⽉16⽇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上“服务⼤厅”的“准考证打印”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1年7⽉17⽇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代居民⾝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份证)、《贵阳市2021年统⼀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考⽣笔试个⼈健康状况申报表》(附件5)和《准考证》⽅能进⼊考场参加笔试。(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按有关要求⼀并提供)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上公布,供考⽣查询,请考⽣密切关切。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按笔试成绩可进⼊下⼀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资格复审⼈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不低于3︰1,不⾼于6:1的⽐例确定。报考同⼀岗位考⽣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员。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取消其进⼊下⼀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中,按笔试成绩由⾼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
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是否进⼊下⼀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考⽣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学、幼⼉园教师岗位和定向招聘建档⽴卡贫困户家庭毕业⽣岗位不受开考⽐例⼈数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指定站上进⾏公⽰。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下⼀招聘环节的资格。
  已在上进⾏聘⽤公⽰的2021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代居民⾝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免冠⼀⼨彩⾊照⽚3张。此外,在职⼈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员还须提交⾏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员服务中⼼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下⼀招聘环节。
  试教⼈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另⾏通知。
  ⼋、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202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时间
163事业单位贵州省招聘网  (⼀)总成绩计算
  考⽣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法”保留⼩数点后两位数字。
  (⼆)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试教环节时,末位考⽣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个科⽬考试的,视为⾃动放弃,
取消进⼊下⼀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因素外,因考⽣本⼈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在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律不予认可。《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国⼈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对主检医⽣认为需要做进⼀步检查⽅能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按照拟聘⽤⼈数1∶1的⽐例,根据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确定。若同⼀岗位末位考⽣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或⾯试,以新⼀轮试教或⾯试成绩⾼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试⽅式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招聘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卫生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体检考⽣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式进⾏。体检结束后,考⽣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内,考⽣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内书⾯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妇科和X光等项⽬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孕期结束后再进⾏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由考⽣⾃理,体检⼈员名单、时间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另⾏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放弃体检,产⽣的岗位空缺⼀律不予递补。
  ⼗、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作表现、廉洁⾃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步核实考⽣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员,并确
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作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泛听取意见,做到全⾯、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下⼀招聘环节资格。
  ⼗⼀、公⽰及办理聘⽤⼿续
  (⼀)公⽰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确定为拟聘⽤⼈员,拟聘⽤⼈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站上进⾏为期7个⼯作⽇的公⽰,接受社会监督。
  公⽰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的,取消聘⽤资格。⼀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
⽤。安徽省公务员报名入口
  (⼆)办理聘⽤⼿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员公开招聘暂⾏办法的规定,对公⽰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的拟聘⼈员,由同级⼈⼒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员签订聘⽤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资格。
  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截⽌2021年8⽉31⽇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续。
报名时间过了审核没过怎么办
  ⼗⼆、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市2021年统⼀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河北省专接本入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作要求及其他
  (⼀)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进⾏严肃处理。招聘⼯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作⼈员和考⽣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贵州省2021年⼈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6)等规定,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做好防控措施。通过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作。报考⼈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市、贵安新区和各区(市、县)指定站(见附件4)上发布,请考⽣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
  按新规定执⾏。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教师招聘⼯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教师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简章.doc
  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岗位⼀览表.xlsx
  附件3:2021年笔试参考范围.doc
  附件4:各区市县指定站及咨询(监督)电话.xls
  附件5: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学、幼⼉园教师笔试考⽣个⼈健康情况申报表.xlsx
  附件6:贵州省2021年⼈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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