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一览表
一.婚假  参照(京政发[82]111号、市生条例)
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不得超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详见《工资福利政策问答》67页。
二.产假  参照(女职工劳保规定、市计生条例,教人[92]8号)
湖北软考网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职工年满24周岁后初育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负担50%。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再增加3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费;非计划生育者给假56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期间可以顺延。假期工资照发。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三.病假  (国发[81]52号1994年4月4日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口头
解释二  京人发[2004]64号)
山东菏泽人事网工作人员因病需要和休养的,可请病假。机关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按比例折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薪级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和技术等级工资按比例折扣。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原工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90%,满十年工资照发;2.病假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70%原工资,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80%原工资;3.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发当年的工龄津贴。经请示市人事局:对于公务员长期病休应停发工作津贴和绩效奖金,其他津贴的发放目前尚无文件规定,职务补贴按工资计发比例计发,通讯补贴予以扣除。(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详见《工资福利文件选编》第2册1172页、8册182页。
四、丧假  (京政发[1982]111号)
工作人员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的可请丧假不超过5天。到外地奔丧的,可酌情给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详见《工资福利文件选编》第4册708页。
五、事假  (京政发[1982]111号)
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全年累计在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可酌情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详见《工资福利文件选编》4册709页。
六、公假  (京政发[1982]111)云南三支一扶岗位表
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可请公假:1. 陪同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看病,或上述人员患病住院需陪住;2. 学校通知开学生家长会;3. 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要在家照料;4. 女工作人员进行产前检查的;5. 女工作人员哺乳一周岁之内的婴儿每天一小时的喂奶时间。(4、5两项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
七、年休假(机关)  (京组通[1991]201号)
阜新市人力资源网>江苏建设人才网查询>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电话号码    1.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者,每年休假7天;参加工作满15年、不满25年者,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25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4天。2. 获得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在规定享受的休假天数上增加5天。3.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4. 脱产一年以上参加各类学校学习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不再享受机关的休假待遇。毕业后回机关工作的,从下一年度享受休假待遇。5。休假时间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假日。详见《工资福利文件选偏第7册228-230页》。
八、国内探亲假  (国发[81]36号劳人险字[81]12号劳人险[85]14号)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已婚职工探父母的往返路费,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4. 学徒、熟练、见习期、退休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5. 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以及学徒、见习生期满转为正式职工的,上半年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期满的。自下一个年度起享受探亲待遇。详见《工资福利文件选编》第3册1006-1015页。
九、职工探亲路费规定  ([1981]财事字第113号)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度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3. 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票据按实支报销。4。探亲途中的
市内交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标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5.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6.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7.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毁桥梁)造成交通暂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8. 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浏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详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保险福利实用政策法规大全》4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