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实施日期】2015.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
(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156号)精神,现就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答辩对象
(一)2015年报考技师等级且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人员;
国考进面试是不是就稳了 (二)2014年第一次答辩未通过且仍保留答辩资格的申报人员;广州市考试信息网
(三)2011年至2014年通过技师各科目考试,因申报条件等原因未参加技师答辩且符合今年报考条件的申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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