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四川宜宾招生考试网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26
【字 号】济政字〔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省考公务员分数【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济政字〔2021〕6号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济宁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入选2020年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邹城市、汶上县入选山东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我市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监管试点,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移动执法”系统被列为全省首批唯一试点和2020年度全省重点创新项目;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民主与法治时报》先后刊发我市“‘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经验做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湖南对口升学
  一、严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济宁市“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明确了“争创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实现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推动“一把手”职责落地落实。2020年以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8次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批示。同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三述法+两督察”工作模式。
  三是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到各县(市、区)和45个市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察,重点督察八项内容,包括地方立法宣传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七五”普法实施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梳理法治建设问题短板85项,立行立改问题28个,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2021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四是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2020年8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
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述法考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述法、考法制度,明确将学法用法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
  二、创新工作机制,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一是科学推进地方立法。健全立项、起草、审查、协调、审议等机制,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设立26个立法联系点。2020年出台《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济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并对《济宁市河道管理办法》等4件地方立法项目进行调研,逐步形成了地方立法“济宁特”。
  二是创新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学府以及知名律师事务所聘请19位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济宁市委、市政府党政专职法律顾问,同时组建了有114名成员的法律专家库,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政权组织形式  三是创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4”工作机制,即“全链条审核机制”和“立项预评、指标量化、全面审核、动态跟踪”的四审工作方法,2020年1
月,我市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白皮书制度,6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转发济宁市〈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白皮书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司办〔2020〕18号)并在全省推广。11月26日《新华社内部参考》(第90期)报道我市有关做法。
  四是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统筹推进不符合《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8个专项清理工作,2020年共修订完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件,保留地方性法规10件、市政府规章1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6件,为推动济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健全监管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
  一是实行“网上办案+移动执法”的执法新模式。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指导意见》,全力推行“网上办案+移动执法”,优化“济宁执法”APP,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执法活动网上监督。2020年全市各级执法部门网上办案2.8万件,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
镇街司法所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络室。嘉祥县创新“局队合一”“室所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向基层延伸,司法部对该做法进行了专题调研。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引入“和为贵”调解机制,将行政复议调解贯穿办案全过程。2020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11件、审结749件。
  四是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应诉能力。市政府制定了《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建立季度通报出庭应诉制度, 2020年全市行政诉讼应参加庭审的案件总数为790件,涉企业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率为100%。
  四、强化精准普法,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体系。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制度。2020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2次法治专题讲座和5次专题学法。组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业务知识培训,2020年6月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组织市直部门598人参加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先后印发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制度》等
文件,明确了67个责任部门单位的4项共性普法任务及138项个性普法清单。开办“我执法我普法”电视节目,组织43个市直部门上线普法、“以案释法”。
  三是改进社会普法宣传形式。实施“短信普法”,向市民众“点对点”进行普法宣传。开通“普法公交专列”,循环播放法治微电影和法治动漫。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编印“十进”普法教材。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进驿站”活动,举办《〈民法典〉开讲啦》直播活动,开播《身边的〈民法典〉》电视节目,组建民法典宣讲团54个,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1250多场次。启动开展了第二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评选。
  四是擦亮人民调解“和为贵”金招牌。积极推动儒家文化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融合,将“和为贵”调解室扩大到全市各行业领域。目前,全市共建立“和为贵”人民调解室6863个,配备调解员2.38万名。我市整合部门资源,实体化独立运行“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流转、一站解决”。完善诉讼非诉衔接机制,在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法院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设立公证司法辅助中心。
  五、优化涉企服务,持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2020年我市作为“五市一区”之一,代表山东省参加国家营商环境指标评价。
  一是实施“不罚清单”“轻罚清单”。2020年6月起,对267项轻微违法行为事项不予处罚,对19项一般违法行为事项减轻处罚,截至目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处理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案件4621件,4831家企业因此受益。2020年国考图推
  二是加强涉企法律服务。走访企业15家,与20家企业负责人座谈,向110多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340余条。组建由500余名执业律师、20名公证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专项服务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成立济宁市保险纠纷、商业纠纷、信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15个商业领域调委会,配备调解员92名,2020年共调处商业领域矛盾纠纷640件,标的额20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当前,我市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众的新期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基层众对法律顾问知晓率不高。二是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欠缺。个别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依法行政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全民守法的社会共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法手段还需创新,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下步,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位一体”推进。二是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全面增强法律服务能力。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工作。提高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努力推进法治济宁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