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成绩查询登录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浙财会[2013]14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3.04.16 
【实施日期】2013.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2013]1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主管部门,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驻浙各部队: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于9月至10月举行。其中,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9月举行;初级考试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10月举行。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9号)、《 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78号)和《 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江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基本符合《 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
》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3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3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成绩年52日至2013辽宁考试511日,不再进行补报名,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201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办法、值班电话。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v),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研辅导班排名港澳台居民需在报名时间内到当地自助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对于报名参加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其会计从业资格登记的学历、资历信息等进行网络自动审核。对自动审核未通过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前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自助报名点,随带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对于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前,持前述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工作。
(三)考务费用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浙价费〔200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