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事局
∙【公布日期】2002.09.16
∙【字 号】京人发[2002]100号
∙【施行日期】2002.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3年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发[2002]100号)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财务部门: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财会考[2002]16号)的安排,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一)申报初级资格需参加《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并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这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资格。
公务员报名人数怎么查 (二)申报中级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四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
(三)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外省市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应由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二、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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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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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科目 │时 间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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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24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会计师2022年考试时间: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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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公务员申论试题: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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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5月25日 │-- │--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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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4:00-16:河北公务员考试2023报名考试时间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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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法考的条件
三、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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