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保办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1、 点击v/index.shtml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2、 针对已经有社保卡的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如图操作:
一般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查询到是否申报成功,申报成功后医社保会在每月从公司账号直接扣除,这个就不需要再操作什么了。
3、 针对没有医社保卡的首次参保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于5个工作日后,到参保单位所在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手册》证、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1 参保单位在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的增员申报表(如是网上申报的,须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2 首次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在社保网页下载;其中,相片必须符合要求,提供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头像一张,照片背景为白,无边框。
具体的参照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v/xmds/02/sbzjysbsc.htm 社保网上增、减员申报业务操作说明。
4、 社保补缴
注册师考试            中下载将需要补缴社保的员工信息填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带上去就近的地税局柜台办理补缴手续就可以了。
注意:地税会自动从登记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始扣社保费,不用再去思明区地税办理补缴手续。比如:A2011.01.01入职的,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2011.04.01办理社保增员,合同日期是2011.01.01-2012.12.30 ,那么从2011.01.01-2011.03.30这三个月的医社保不用
去地税补缴,地税会自动从公司账户扣除。
1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年龄内的员工(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工人不超过 50 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不实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2 网上申报增员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 1 日至月底(特别情况以地税部门通知为准)。
    3 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涉及补缴的,其 2004 5 1 之前应缴的社保费应先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4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并自行保存经过劳动部门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厦门市职工花名册》及相关申报资料,以备日后核实检查。
    5 参保单位应打印出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与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相关资料一起自行保存,以备日后的核实检查。
    6 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办理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A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字迹清晰)
      B 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头像一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相片必须符合以下
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衣服;
      C 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单位的单位识别号;
      D 持网站增员成功的人员信息( " 单位增员社保登记查询 " 界面的查询结果打印下来,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制卡手续。参保单位无须再到地税部门进行确认。
    7 以下几种情形,税务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网上增员业务,参保单位应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上门办理(具体详见社保费类办税指南---需到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的增减员业务指南)
      1 参保险种与按个人身份依法设定的参保险种不一致 ---- 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2 新增超龄人员:男的超过 60 岁,女的超过 55 ---- 携带劳动部门的超龄参保认定表上门办理
山西中考成绩      3 退休、离休、退职的; ---- 携带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
      个人中级职称查询系统4 个人身份证在地税社保系统中重复,存在多条信息的情况; ---- 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 IC 卡、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5 个人身份证 + 姓名与地税系统中人员信息不符; ---- 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
IC 卡及其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6 外地就业个人 ---- 请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上门办理
      什么浏览器能打开被禁网站(7 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 请携带民政部门的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8 因工伤残人员(一至四级) ---- 请携带劳部门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9 5.12 干部、老红军、离休人员 ---- 请携带组织、民政或劳动部门的身份认定表上门办理
      10 军队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退休军人 ---- 请携带劳动部门参保资格认定表上门办理
      11 渔民、农场职工 ---- 请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8 参保人员如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补助人员,参保险种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请携带组织、财政、劳动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增员。
    9 其他税务机关认为暂不适于网上申报的,必须携带资料上门办理。
    10 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称的当月,是指参保人员医疗
保险费缴纳到地税银行专户的到账日所在的月份,不包括到帐月份之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月份。参保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1 用人单位在录用人员30日内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并在次月内缴费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月份的起点,自参保申报之月算起;用人单位录用人员30日以后办理参保申报手续的,从参保人员生育保险费缴纳到地税银行专户的到账日所在的月份算起,到帐月份之前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得计入申领生育。
    10-11项属社保待遇报销事项,不详事宜请咨询12333
7、在每月6日之前或26日之后需要查询已提交数据情况,可以从菜单“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增员情况查询”进入查询。
  8、地税的处理时间为每月的6日至每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特别情况以地税部门通知为准),每月月底逢节假日或双休日的至次月5日,该期间通过网站办理增员的,作为工伤报备的依据,地税系统统一在次月6日后进行业务处理。
  9、各用人单位在为本市户口员工参保时,注意该员工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正在领取,请到柜台办理参保增员(增员时注意不要补交前面的失业保险费),以免该员工下次失业申请失业保险金时还要退还上次的失业保险金。
应严格遵循升位规则进行修改。即18位身份证号码去掉第78和末位,应和15位身份证号码一致。
二、 用工报备(厦门人力资源网)
1、 点击v 厦门人力资源网网站,在人力资源网首页左上角的会员登陆框内,输入会员名称和密码后,选择“企业”,点击“登陆”。
2、 登陆成功后便进入用人单位管理界面。可以看到就业登记一栏,将公司新增的员工进行登记。
3、 用人单位点击新增登记,在右边页面将出现几个按钮,点击“新增登记”按钮,将出现一个输入页面,用人单位在这个页面输入需登记员工的详细资料。其中身份证号、姓名请按身份证填写。有关证书的等级及编号如实填写。各输入项的右边都有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写。
4、 教师学分查询入口合同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按合同填写,其中起始日期必须大于该员工上次退工日期,截止日期必须大于本次起始日期。
5、 全部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按钮。输入完全部员工登记资料后,可以看到刚才录入的员工资料列表,如果发现错误,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确认无误后,一定要提交登记信息,点击“全选”或点击姓名左边的小框打上钩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则相关员工登记资料将进入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登记数据待审核库。此时用人单位提交的登记资料处于“待审核”状态。
6、 用人单位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一定要确认登记部门的选择无误,如到市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如到各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相应的区就业中心,如果登记部门选择错误,则用人单位到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时,该登记部门就无法调出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7、 提交完登记资料后用人单位还须打印职工花名册。打印前请确认已安装ADOBE READER阅读软件,该软件在打印登记的页面有提供下载,如果用人单位在下载或安装该软件的过程中有误,也可自行在其它网上搜索、下载该软件进行安装。花名册分本市人员花名册和外来人员花名册,请分别打印。如果是由不同的经办人或在不同的日期提交的登记信息,则可在经办日期和经办人输入框中输入相关内容以检索出相应的需要打印的登记信息。长春招聘网
8、 用人单位在进行完以上操作后即可带上相关的登记资料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则会通过电脑调出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自动更改为“已审核”状态(如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登记资料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则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
9、 在就业登记栏目点击“登记未审核”,则会列出该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网上已提交给市/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但还未审核的登记信息。点击“登记已审核”,将列出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登记且已审核的登记人员信息。点击“登记被退回”,显示该用人单位已提交但审核未被通过的登记人员信息,出现该种情况时,请用人单位重新核对该员工的登记资料,修改后重新提交即可。
10、 市就业登记部门        51142335205595        地址:长青路1912
11、 海沧分中心就业登记部门6530625                  地址:南海三路1268
12、 思明区就业登记部门    5863055                  地址:禾祥东路168
13、 湖里区就业登记部门    5635673                  地址:仙洞路3
14、 集美区就业登记部门    6219125                  地址:杏滨路898
15、 海沧区就业登记部门    6580451                  地址:南海三路1268
16、 同安区就业登记部门    7316712                  地址:南门路71
17、 翔安区就业登记部门    7889992                  地址:翔岳路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