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
【公布日期】2015.02.16
【字 号】浙人社发〔2015〕26号
【施行日期】2015.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赣州九一人才网招聘网【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考试方式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26号
寿县教育局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的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招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和
省组织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考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更加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安全考录;进一步完善考录制度,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服务水平。
  二、招考计划
  根据各级招录机关上报并经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的需求计划,经审核,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录9385名公务员(招考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3月16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燕郊人才网  4.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德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5.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岗位1”和“岗位2”。“岗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岗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岗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岗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由各地明确。
  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设区的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当年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
  6.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见各地公告。
  7.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吴江人才网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
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