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录用公务员的职务范围: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公务员奖励的原则:一是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二是公平合理,奖不虚实的原则;三是奖励及时、注重实效
公务员奖励的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公务员惩戒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限: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行政处分:由任免机关(有任免、处分等管理权限的)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开除处分要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行政机关开除公务员,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被辞退。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有国务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公务员不因亲属关系而对职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对公务员任职、执行公务、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的限制性规定的总称。
五种应当回避的法定亲属关系:
一是夫妻关系;
二是直系血亲关系;
三是拟制血亲关系;
四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是近姻亲关系。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三种类型。公务人员不得在本人籍贯所在的县、乡担任政府的正职领导职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辞职程序:1.公务员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2.任免机关审查批准;任免机关应在接受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90日内予以审批
会计准考证在哪个网站打印。超过审批期限,本人如坚持要求辞职的,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辞职后,2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公务员辞退条件:
1、连续2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
3、因单位变化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安排的;
4、不履行、不遵守公务员义务、纪律,教育无效又不宜于开除的;
5、旷工或五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一般来说,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弗洛伊德人格发展理论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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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的一般程序:由公务员所属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按人事任免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通过审核、审批,作出辞退决定;任免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只能向国家行政机关提出,它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申诉的受理机关为:做出原处理决定的机关;原处理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在其管辖权限内)。
控告的受理机关为: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
申诉程序:公务员在接到处理决定的一定时间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原处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申诉(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微众银行是正规银行吗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 
  (2)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 
  (3)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
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
  二、公务员制度坚持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4条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三、公务员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公开的原则
  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公开的主要要求包括两点:一是法规、政策公开,二是行政行为公开。 
  (二)平等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务员管理的平等原则是宪法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体现和反映。 
  (三)竞争择优的原则 
  即在公务员的录用、公开选拔和职务晋升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在公开、平等的基础上,在报考者之间、公务员之间展开竞争,实行优胜劣汰,优升劣降,好中选优,以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公务员队伍保持生机和活力,从整体上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提高行政效率。竞争的目的是为了择优,而择优的前提是必须存在竞争。竞争择优是公开平等的目的和必然结果。 
  (四)法治的原则 
  即公务员管理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四、监督与激励并重原则
  (一)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
  无论是从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需要,还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工作作风问题,都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 
  (二)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
  在加强对公务员监督的同时,还应当对公务员给予激励保障。
  五、公务员任用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它是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核心内容。 
  (二)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
  注重工作实绩是功绩制原则的具体体现,也就是以公务员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福建省公务员遴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