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乡镇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布日期】2022.03.0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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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意见》(渝委发〔2015〕4号)、《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0号)《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渝委组〔2015〕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工作于4月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全市提拔担任或由职级公务员转任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含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属本次考试对象:
  1.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含企业领导人员,下同);
  2.市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级法院系统,市级检察院系统(以下简称市级部门)管理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3.市级人民团体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
  4.市属高等院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5.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二)应参加但未参加2021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人员,须在本次进行补考。
  (三)领导干部在取得本级考试合格成绩后的五年内,由本级副职提任正职的,不再参加
考试。
  (四)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的具体范围,由区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研究确定。
  二、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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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办法
  1.在市级部门、市级人民团体、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的市管领导干部,以及由上述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填写《重庆市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上近期1寸正面照片的电子文档,交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处)汇总后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表》由本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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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区县任职的市管领导干部填写《考试报名表》,并附上近期1寸正面照片的电子文档,交所在区县普法办,由区县普法办汇总后进行网上报名。
  3.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持身份证复印件、4张近期1寸同底正面照片,填写《考试报名表》,在所在区县普法办报名。
  4.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请登录重庆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系统(cqs.cqsdx:12000/examcqs),根据系统操作说明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市级各单位要通知、督促下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补报。
  5.各区县普法办于4月5日前,将参加考试的区县管理领导干部人数报市普法办,以备印制试卷,报送邮箱为****************。
  三、准考证发放
  (一)市管领导干部和市级部门、市级人民团体、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准考证,经市普法办审核确认后,于4月12日至15日由所在单位
或区县负责报名的同志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发放给参考人员,也可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或者登陆“云考星”查看电子版准考证。
  (二)由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准考证,由各区县普法办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自行填写、发放。
  四、考试事宜
  (一)考试时间
  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二)考试地点
  设市级主考场和区县分考场。市管领导干部以及市级部门、市级人民团体、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管理的领导干部,在市级主考场(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参加考试。各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在当地分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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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形式
  考试以集中、限时、闭卷、纸笔方式统一进行(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50周岁的,实行开卷考试),考试试卷分A、B两卷,市管领导干部用A卷,市级部门、市级人民团体、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用B卷。4月下旬到12月底,在市级主考场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可登陆“云考星”参加在线旁听庭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试卷发放
  市级主考场和区县分考场的试卷,分别由市普法办、各区县普法办于考前一天安排专人携相关证件到市司法局(渝北区黄龙路4号915办公室)领取(具体请关注12348重庆法网,在法治宣传-通知公告查看“考前通知”)。
  (五)考试资料
  《新时代领导干部法治概论(第二版)》(人民出版社)为全市考试参考用书(《新时代领导干部法治概论(第一版)》不再使用),由各单位自愿自行联系购买(购书登记表见
附件2)。
  五、阅卷和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将对市级主考场试卷以及抽取的部分区县分考场试卷进行统一阅卷。各区县要及时对当地考场的试卷进行阅卷,考试成绩于4月28日前上报市普法办,报送邮箱为****************。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  考试笔试成绩经审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成绩3日内申请复查。在主考场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通过12348重庆法网“重庆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进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也可以在“云考星”上查询本人成绩(用户名为考生姓名,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