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21.10.08
【文 号】人社厅发〔2021〕71号
【施行日期】2021.10.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2021年艺考美术分数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成绩多久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
协调,统筹谋划,科学部署,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培养评价质量。加强政策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办法,兑现相关政策待遇。加强培训和评价全过程监督检查,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联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8日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
  为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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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至2030年,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认证制度。
  (二)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负责项目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多方监督的管理体制。
  (三)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制定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样式和编码规则,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征集遴选发布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对在本地区组织的培训和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五)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开发国家职业标准、提供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信息网络查询服务等工作。
  三、职业培训和评价
  (一)国家职业标准是数字技术技能领域从业人员培训和评价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并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各职业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专业技术等级,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培训和评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编写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出版培训教程,供相关领域培训和评价使用。
  (三)培训和评价工作坚持质量第一、以用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
规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评价结果经得起社会和市场检验。
南京人力资源招聘2022年考研报名  (四)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规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向评价机构诚实守信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培训机构应主动对接评价机构,协调做好学员申报考核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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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核确认报考名单,科学、客观、公正地组织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七)评价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证书样式,制作并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可将社会保障卡作为电子证书的载体),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遴选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项目中的培训和评价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职业目录、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展数字技术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或评价工作:
  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2. 在拟开展培训或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师资队伍,配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等实训场所、工作现场或线上平台,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或考核。
  3. 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技术技能人员培训、考核经验,达到年培训、考核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