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开遴选(二)
16.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主要测试哪些内容?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六条规定,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7.公开遴选面试人选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七条规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18.公开遴选面试主要测试哪些内容?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八条规定,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9.公开遴选面试考官组成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九条规定,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
20.公开遴选考试综合成绩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条规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公告规定的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本人。
国才考试登录入口21.公开遴选的考察对象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22.公开遴选是否实行差额考察的办法?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
23.公开遴选考察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众公认程度。 
24.对公开遴选考察可以采取哪些方法?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25.对公开遴选考察组的组成有何要求?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
26.公开遴选考察中对考察对象所在机关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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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27.公开遴选机关如何确定拟任职人员?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28.公开遴选对拟任职人员的公示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29.对公开遴选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情形如何处理?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职位要求进行的;
(2)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3)擅自变更公开遴选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公开遴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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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形如何处理?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三十条规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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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31.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如何处理?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公开遴选(二)
16.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主要测试哪些内容?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六条规定,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7.公开遴选面试人选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七条规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18.公开遴选面试主要测试哪些内容?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八条规定,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9.公开遴选面试考官组成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九条规定,面试考官一般不少
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
20.公开遴选考试综合成绩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条规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公告规定的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本人。
21.公开遴选的考察对象如何确定?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22.公开遴选是否实行差额考察的办法?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
23.公开遴选考察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众公认程度。 
24.对公开遴选考察可以采取哪些方法?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25.对公开遴选考察组的组成有何要求?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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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公开遴选考察中对考察对象所在机关有什么要求?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27.公开遴选机关如何确定拟任职人员?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28.公开遴选对拟任职人员的公示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29.对公开遴选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情形如何处理?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职位要求进行的;
(2)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3)擅自变更公开遴选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公开遴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30.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形如何处理?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三十条规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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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如何处理?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