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14
【字 号】甘政发[2011]52号
【施行日期】2011.04.14
2021国考各岗位进面分数线∙【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甘政发〔2011〕52号)西安市人社局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职业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是推动工业强省战略实施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基础性工作。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坚持城
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以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主要目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十二五”期间,年均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创业培训4万人、职业技能鉴定1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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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四)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职业培训体系。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逐步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职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
  (五)坚持城乡统筹,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的需求,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紧密结合劳务输出订单需求,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紧密结合当地重点拓展的就业领域、符合产业调整政策的行业和需要发展的职业(工种),重点开发面向城市社区就业的服务类技能培训项目;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2-3年的学制性职业教育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强化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鼓励普通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3年国考报名年龄限制  (六)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普遍开展多层次、多工种,职工广泛参与的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拜师学技、技术攻关等活动。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
方式,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以省属大企业为重点,引导和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把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
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含金量  (七)扩大培训范围,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受训者的创业能力。通过加强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发挥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高端引领作用
  (八)实施技工教育倍增发展计划,扩大技工教育规模。完善招生政策,落实新增学费补助政策,推行资金分配、学校评估、奖励评先等与招生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要依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加快建立延伸到乡镇、村的技工院校招生网络。全面推行学分制和
弹性学制,在坚持两年制培训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培训模式。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办学等方式,推动优质技工院校与基础薄弱技工学校走集团化办学的路子。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技工教育质量和水平。围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布局,依托我省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建设12所集技工培养、职业研发应用、新工艺孵化为一体的“示范性技工院校”,建立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面向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新专业,实现传统专业规模化,主导专业品牌化,创新专业高端化。建立全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制度,依托我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开展师资培训。选拔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赴国外学习深造。重点打造一批师德高尚、专业素质精湛、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学科带头人。
  (十)发挥技工院校高端引领作用,提高技工教育培养层次和能力。力争到2015年,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收高中以上毕业生的比例达到60%以上,重点培养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加快建设一批设施一流、设备优良、功能齐全、特明显、服务产业的实训基地和实训中心。面向我省的传统产业和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基础扎实、覆盖面广的公共
实训基地;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设备先进、技术超前、集产学研为一体的公共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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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以建设兰州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为契机,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
  (十一)整合资源,加大培训基地建设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整合培训资源,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在兰州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的要求,整合兰州市及全省各类职业培训资源,通过政府扶持、院校自主发展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
  (十二)明确目标任务,实现规模发展。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发展,到2015年,使纳入培训基地的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0万人,年招生规模达到10万人,加快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高质量就业。将培训基地建设成为立足农村、面向社会、在全省职业培训领域起到骨干示范作用的开放式、松散型、集团化的职业培训基地。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省人社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
育厅、省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兰州市政府要加强对培训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并在机构建设、贴息贷款、项目申请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培训基地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培训优势,具体落实培训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
  (十四)将培训基地建设和民生实事工程结合起来,提高培训实效。要将培训基地建设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民生实事项目结合起来,与农村贫困家庭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和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相衔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和能力。
  五、增强职业培训能力,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十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要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将职业培训的开展与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紧密结合、与本地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与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与当地就业状况紧密结合,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应
结合产业发展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定向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