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____(一卷)稳固练习题
2023年____(一卷)稳固练习题
1 甲国与乙国为邻国,向来交好,彼此间缔结了假设干双边条约,涉及边界的划定、共同防御等方面。后来,甲国由于民族纷争,一分为三,即丙国、丁国、戊国。丙国、丁国、戊国三国与乙国之间未曾缔结过任何条约。以下判断正确的选项是:
A. 既然甲国分立为丙丁戊国,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其与甲国曾经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
B. 丙国有权根据乙国与甲国曾经签订的双边条约主张其与乙国之间的边界划定标准
C. 在民族纷争中,丁国将戊国境内某一博物馆长期存在的一件珍贵文物拿走,放在丁国新建的博物馆中,据为已有。根据国际法的继承原那么,丁国的做法是受国际法保护的
D. 戊国无权回绝继承甲国曾经进攻乙国所负担之债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政治性条约”,如国家间缔结的和平友好、军事同盟、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而“非人身性条约”,
如有关道路交通、河流航行、水利、领土边界等条约,那么属于继承的范围。故甲乙之间缔结的划界协定仍由丙丁戊三国继承,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动产的国际法继承,奉行与所涉领土的实际生存原那么。但凡与所涉领土生存或活动有关的国家动产,不管其所处地理位置,都应转属继承国。故C项中所述的文物应由戊国继承,故C项错误。
恶债,如战争债务、征服债务,即违背国际法根本原那么或继承国根本利益的债务,原那么上不继承。故D项说法错误。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讯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效劳于“保增长、保民筮、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效劳于大局,以下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 效劳大局是从我国社会法治建立理论中得出的结论
B. 效劳大局是法治效劳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
2022年英语四级真题C. 效劳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
D. 效劳大局表达了社会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参考答案:C
英语六级421分其实算过了
参考解析:效劳大局是对法治运行实际状况和客观规律的深入认知和正确把握,是从理论中得出真知,故A项说法正确。效劳大局要求坚持在法治理论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既是大局的直接表达,也是识别大局的主要根据。故B项说法正确。我国要克制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故法律只是手段之一而非“唯一”手段,故C项说法错误。效劳大局是社会法治的重要使命,它提醒了我国社会法治的科学性和理论性。故D项说法正确。此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3 关于司法职业,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讯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2022年国考公务员公告B. 担任____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甘肃省人才招聘网
C. 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迫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并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非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监听
D. 公证机构不得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讯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选项A正确。
《法官法》第9条第1款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23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5)身体安康;(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____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____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选项B正确。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时不被监听。”选项C 错误。
普法网学生登录入口《公证法》第6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当民事责任的证明机
构。”《公证法》第13条规定,公证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1)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2)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3)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4)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者个人隐私;(5)违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6)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制止的其他行为。选项D 正确。
此题答案为C。
4 张律师在一民事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谢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恳求权的王某作为第三人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应如何处理?
考研调剂怎么调的A. 因法律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
B. 在征得谢某的同意后,可承受王某的委托
C. 不得承受王某的委托
D. 无须征得谢某的同意,可直接承受王某的委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执业管理方法》第27条第l款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这一条文的含义有两层:(1)律师不得在委托人委托的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此处的对方当事人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