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考试民诉法重点提醒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了解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济南今天最新招工信息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的内容和区别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主体分为两种,一种主体在诉讼中除了享有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外,尚有权实行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诉讼行为,这种主体既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民事诉讼主体,他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另一种主体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但无权实行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消灭的诉讼行为,因此,只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不能称为民事诉讼主体,他涉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安徽省招生考试第三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了解
北京冬奥会200天倒计时第四章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和指导思想了解
第五章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依法调解原则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2、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类型
涉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3、辩论原则的辩论形式
当事人进行辩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4、支持起诉原则含义
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队、公司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1、管辖恒定原则的概念和内涵
民事诉讼,在受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因据以拟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改变为其他法院管辖。
2、管辖异议的法律规定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异议,应当审查。
3、级别管辖,重点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拟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地区管辖:普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和四种例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特殊地区管辖的1、5点(1、因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的规定(三种: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继承遗产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重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共同管辖的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同一案件都享有管辖权)和解决方法(由最先备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协议履行地、协议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内容
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无权受理,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将自己有管辖权的案件,移交给别的更适合审理此案的法院审理。
指定管辖:指上下级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就某个或某些具体的案件指定某个下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6、如何根据各种原则和规定拟定管辖权
我国拟定法院管辖,重要考虑以下原则:便利人民众诉讼原则;便于法院审判原则;各级法院均衡承担原则;有利案件公正审判原则;有助于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天津省考公务员2023报名时间第七章当事人
西安招聘信息20221、广义的当事人的内容
涉及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诉讼中的第三人
2、当事人的类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当事人的更换和追加
当事人的更换:不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参与了诉讼,经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的申请,人民法院的批准,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更换当事人,以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
当事人的追加:在诉讼中和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时会漏掉,此时,可以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诉讼当事人,以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4、共同诉讼的概念(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和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类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批准合并审理的诉讼。)
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在共同诉讼中原告为两人和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两人和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
5、必要的共同诉讼的特点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和两人以上;
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6、诉讼代表人的权限
在未得到其他当事人允许的前提下,诉讼代表人是不可以任意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特别不能任意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认可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7、第三人的种类和条件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条件:对别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部分或所有的独立请求权;别人之间的诉讼业已经开始,正在进行;以本诉的双方当事人为共同被告。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条件: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解决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参与到以开始的诉讼中,可以支持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参与诉讼的方式为本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告知。
第八章诉讼代理人
1、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以当事人的名义,保护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理实行诉讼行为,参与诉讼的人。)
2、法定代理人的合用(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3、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诉讼地位
权限:一般由委托人自行决定,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
诉讼地位:委托代理人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行为,与当事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在法律上有同等的效力。
第九章期间、送达了解
第十章法院调解
1、法院调解的原则
自愿原则;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合法原则。
2、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可以及时履行的案件;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3、法院调解的效力
具体表现在:终了诉讼程序;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不得提起上诉;可以强制执行。
第十一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诉前保全的概念(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人民法院对于也许因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因素,使另一方的权利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情况,根据厉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对方一定范围的财产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作出裁定,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
时间限定(申请人应在法院采用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
诉前保全应具有的条件:第一,一方利害关系人与对方发生了财产权益争议,具有给付内容,有实际也许因对方的行为或其他因素,将导致难以填补的损害;第二,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等到起诉后申请诉讼保全的;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与保全财产数额相称的可靠担保;第四,申请人须向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2、先予执行的合用范围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案件;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第十二章强制措施
1、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
违反法庭规则,哄闹、冲击法庭,欺侮、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别人作伪证;
英语六级查询成绩入口2022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欺侮、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
3、强制措施的种类和相关合用条件
(1)拘传。合用条件: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训诫。
(3)责令退出法庭。(2)、(3)的合用条件:对违法法庭规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