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8.07.12
【字 号】甘人社通〔2018〕267号
宝鸡人社局通知公示【施行日期】2018.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8〕26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已经省人社厅2018年7月10日第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12日
 
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评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旨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开辟人才评价“绿通道”,打破常规、简化手续,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让作出重大贡献人才直接晋升职称,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时晋升职称,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助推人才强省战略、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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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价范围
  (一)特殊人才范围。
  1. 省内特殊人才。
  (1)作出重大贡献人才。主要指在全省范围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其他特殊人才。主要指全省范围内的奇才、怪才、身怀绝技特殊人才;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及高端装备制造、绿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人才;在全省重大产业领域取得独特业绩人才;其他确有真才实学,在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以及其他需要特殊评价的特殊人才。
  (3)甘南、临夏2个民族州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并明确批准引进的特殊人才(包括从省内引进)。
  2.引进特殊人才。指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并明确批准是引进的特殊人才。主要包括:从省外、海外及中央驻甘单位引进,且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博士以上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产业人才。不包括省内外各单位相互调动人才。
  (二)职称层级范围和有效使用范围。特殊人才评价的职称层级主要是高级职称,包括正高和副高。评价认定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享受相应层级职称同等待遇。
  (三)不适用范围。国家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系列(专业)的相关层级职称。
  三、我省已有特殊人才申报的业绩条件
  (一)取得重大科技创新。
艺考分数线  1.达到下列1条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1)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
  (3)在国家二等奖(第6、7名)、三等奖(第4、5名)、省部级一等奖(第3、4、5名)二等奖(第2、3名)中任意达到2项。
  (4)获省部级一等奖(前4名)并获上述其它省部级奖1项(定额人员),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并获上述其它省部级奖3项(定额人员)。
  2.达到下列1条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7名)或三等奖(前5名)。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2项或市厅级一等奖(第1名)2项。
  (3)获省部级一等奖(前7名)并获上述其它省部级奖1项(定额人员),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前5名)并获上述其它省部级奖2项(定额人员),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并获上述其它省部级奖2项(定额人员)。
  (二)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转化。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并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产
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新技术等成果(单项)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上述成果第二完成人或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70万元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三)取得重大发明和知识产权转化。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前3名),或中国专利优秀奖(前2名)2项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前2名)或甘肃省专利奖(前2名),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项(前2名)并至少有1项专利实现了成果转化,或获得国家级动植物新品种审定(前2名)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湖北公务员考试成绩发布  (四)发表原创精品论文。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Nature(自然)》、《Science(科学)》杂志发表原创性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5篇及以上在1区和2区(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大类)) 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在1区和2区SCI论文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高学历人才。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
研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完成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可计为职称评定业绩,能创造性开展博士后研究,较好完成博士后研究课题,并取得突出业绩,可不受资历限制申报正高级职称。在我省工作满2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博士,除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外,可由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完成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可计为职称评定业绩,视同市厅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视同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视同国家级科研项目。
设计制造中国第一架飞机的人是  (六)“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获得者,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或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参考其它业绩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全省技能大奖、全省技术能手获得者,或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考其它业绩,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省委省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参考其它业绩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