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时间汇总
1.项目经理授权下属: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 7 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单价合同计量/总计合同计量: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7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3.现场签证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 7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
4.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7 天前支付。发包人逾期
支付预付款超过 7 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仍未支付的,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5.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 7 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6.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 7 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7.竣工结算款支付: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 7天内提出异议。
8. 进度款审核: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 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9.开工日期: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10 个“14 天”
1.更换项目经理:
(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代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28 天内进行更换。
2.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
3.竣工结算款支付: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4.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 14 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 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14 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5.工程进度付款: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6.质量保证金: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
7.竣工结算: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
(2)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核完毕。
(3)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8.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在缺陷责任期,包括根据合同规定延长的期限终止后 档案查询14 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9.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完工 北京人力社保局14 天内,提交结算资料,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收到资料后 14 天内进行核实,确认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结款。
(3)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10.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 14 天内,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8 个“28 天”
1.法律法规变化: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 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双方应按相关部门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安全文明施工费:
甘肃2022年公务员岗位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
3.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28 天锦州事业单位招聘网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
4.进度款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5.竣工验收:
(1)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8 天内通知承包人。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8 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
工程验收。
6.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人未在前述 28 天内凤城市教育网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3)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7.索赔文件的提交:
(1)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28 天内提交一份索赔文件。
(2)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 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
(3)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8.索赔文件的审核: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
3 个“56 天”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1.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
(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28 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
(2)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考前精准押题34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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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竣工验收:
(1)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56 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3.施工队伍的撤离: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 56 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
3 个“24 小时”
1.旁站监理:
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24 小时前书面通知——未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整改措施
2.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监理人 24 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
3.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 24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 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