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2.11.06
【字 号】黑交发[2012]459号
【施行日期】2012.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海南省公务员报名系统>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考研班一般多少钱>省考公务员的报名条件
正文莆田海峡人才网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交发〔2012〕459号)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促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促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定义如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
  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以下分别简称为企业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与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实施分级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及未分资质等级的专项资质施工企业(简称 “一级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依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质监站”)负责工商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以下简称 “二级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马鞍山最新招聘信息  第五条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证书”),方可参加公路工程投标及施工活动。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省质监站负责建立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于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申请受理、公示公告、岗位登记和信息查询等。
第二章 考核申请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申请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级企业向省质监站提出考核申请,省质监站负责审核。
  第八条 施工企业提出考核申请时应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向省质监站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供说明材料;
  (三)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2);
  (四)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附申请人白背景1寸免冠彩正面照片1张。
  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申请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知识考试管理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