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监督评价局(内控办)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05.13
【字 号】黑财函〔2020〕98号
中小学教师教育网∙【施行日期】2020.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监督
正文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监督评价局(内控办)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财函〔2020〕98号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其身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  现将《监督评价局(内控办)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四川人事考试网 登录入口2020年5月13日
监督评价局(内控办)2020年工作要点
查中考分数网站  2020年,监督评价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财政监督评价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财政监督和内控内审,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工作能力,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2014年国考行测平均分数
  一、聚焦政策执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围绕推动和保障疫情防控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根据财政部部署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有序开展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密切跟踪相关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及时掌握疫情防控资金下达和使用动态;疫情结束后,适时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和绩效评价,促进提高防控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围绕贯彻执行《预算法》,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地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促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
  (三)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选取地方政府金融控股集团和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促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及时提示风险隐患,为防范重大风险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开展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聚焦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挂名执业、卖报告、低价竞争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促进规范会计评估行业管理,提升执业质量。
  (四)落实财政部和厅党组部署的相关监督工作。按照财政部部署及厅党组有关要求适时开展检查核查,做好省委、省纪委等布置或交办的工作任务,保障重大决策和惠民利民政
策有效落实。
  (五)推进内控内审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能和人员调整的实际,适时启动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修订工作,完善处室内控操作规程,调整厅内控机构和岗位人员,探索建立内控审核、内控考评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抓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探索研究内审与内控考评联动工作机制。
哪类公务员工资最高  二、着力提质扩围,积极研究探索,扎实推进绩效评价
  (六)组织开展自评价工作。一是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2019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开展自评价。二是按照财政部部署,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做好评价结果审核和上报工作。三是组织有关市县对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开展自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规范开展。
  (七)开展自评价结果复核和重点评价。一是对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和扶贫项目支出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促进提高自评价工作质量。二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三大攻坚战”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开展重点评价,努力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八)积极进行绩效评价新领域、新模式探索。一是研究探索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部门预算以外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评价模式,为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奠定基础。二是引导和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探索第三方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价的途径方法,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撑。
  (九)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一是及时汇总并提供绩效评价结果,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基础性工作。二是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部门绩效自评价和重点评价结果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与决算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提供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政治引领,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工作本领能力
  (十)做好支部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
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干部专业能力,努力造就一支讲政治、守纪律、干实事、勇担当的财政监督评价干部队伍。
  (十一)加强调研培训指导。一是加强学习调研。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财会监督开展调研,自觉将财会监督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财会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运用报纸、简报、网络等平台宣传财政监督评价工作。结合具体工作及疫情防控实际,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省财政监督评价队伍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对下指导。指导和推动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和本地区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有序有效开展监督评价、内控内审工作,加强基层经验交流和工作指导。
  (十二)推进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一是根据职能变化和工作需要,研究制定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办法。二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具体情况,研究推进我省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内控机制。有效利用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等信息化平台,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