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意见 丽水教育网中考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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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9.20
【字 号】渝府发[2010]97号
【施行日期】2010.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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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意见
(渝府发〔2010〕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推进“五个重庆”建设、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提供坚强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最广大人民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七大明确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发展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纲要》和《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重庆市正处于加
快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的关键阶段,对制度供给与保障、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实现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五个重庆”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新阶段重庆市肩负的重大使命。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性。重庆市在全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重庆市改革和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同时,也应当看到,有的地方决策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不合法、不合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不够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众的新期待还不适应。要巩固和发展重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势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发展方式,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迫切需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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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指导思想。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工作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与国务院法制办签订的《关于推进重庆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合作协议》,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为重庆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新动力。
  (四)工作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率先在西部地区建成权责明确、决策科学、法制统一、行为规范、公正廉洁、和谐民主、监督有力的法治政府。
  到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五个重庆”建设的制度框架,构建起符合重庆实际的法治政府行为规范体系,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合法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4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高,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与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推进“五个重庆”建设、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相适应,全面实现《纲要》确定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中国银行招聘首页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合理界定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定和工作规则,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在法定的权限内,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依法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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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形成重大决策方案前,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或研究机构的咨询意见,参加论证咨询的专家、机构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重大决策事项要进行成本效益评估和风险评估,有条件的要进行多方案比选。
  (七)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公示制度。对与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要将有关依据、可行性分析、成本与效益分析等事项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介公示征求意见,或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对其有代表性、普遍性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应予以公开。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必须组织听证。
  (八)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决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决策实施机关要及时向决策制定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决策制定机关要采取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等方式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和社会反应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决策中违反规定,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九)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根据宪法和法律,在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帮助指导下,适应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五个重庆”和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的需要,努力在户籍制度、金融体制
、产权交易、农村土地、农民工就业和保障性住房等改革方面先试先行,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深化扩权改革,增强区县(自治县)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大行业以及农村和城市社区管理方式改革力度,加强对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的管理,加快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切实减少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实施程序和方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重视和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的事后监管,积极稳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十一)完善公共财政管理。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财政改革,健全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决算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十二)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健全行政服务工作规范,明确并公开服务内容、标准、程序
和时限等事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扩大行政电子监察范围,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咨询、查询和投诉等服务方式。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注重网络等各类载体舆情的汇集研判和处置。
辽宁招聘就业信息网  五、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十三)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从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遵循立法工作规律,突出制度建设重点,优化立法结构,提高立法质量,实行立、改、废相结合,着力推进事关改革发展全局和政府运行基础性规范等制度建设,依靠制度凝聚共识、推动各项改革,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平息各种矛盾。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机制,进一步拓宽立法计划和立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途径,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充分吸纳公众对立法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推进对重大立法项目进行成本效益评估和立法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要依
法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登记和备案情况,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未经登记备案并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