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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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什么时候考研【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2.06
【字 号】江津府办发〔2020〕16号
【施行日期】2020.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山东省云服务平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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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津区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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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红河人才招聘  2020年2月6日
 
江津区进一步调整优化
  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全国、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优先保障、加大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提高绩效”的原则,坚定不移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工作目标。落实好全市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到2022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增投入。在确保全区财政性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基础上,积极扩大社会投入,构建多元化的教育经费筹措机制。二是调结构。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及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使用体系。三是强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经费监管,构建教育经费管理机制。
  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一)优先保障财政投入。加大区级财政统筹力度,合理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将教育作为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严格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确保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提高
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等)
  (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占比。完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发展资金。建立健全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制度,鼓励依法依规设立教育基金会并吸引社会捐赠,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公益性民办教育基金会。(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税务局等)
  (三)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规范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调整程序,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适时调整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教育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
  三、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一)调整优化学校建设布局。科学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规划统筹衔接,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优先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需要,适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既满足学生入学就学需求,又要防止“空壳学校”的产生。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老师是编制好还是私立好
  (二)健全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市级基准定额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落实对寄宿制学校和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等)
  (三)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科学制订学校建设规划,重点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校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着力解决人民众关心的控辍保学、随迁子女就学、农村留守儿童就
学等突出问题,适时出台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积极建立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等)
  (四)提高教师队伍保障水平。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严格规范教师编制使用管理,执行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落实好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合理配备幼儿园保教保育人员,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支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津贴标准提高至按30%计算。动态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管理,符合条件的教师按规定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加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建立职前职后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教师培养体系。区财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教师工资总额的1.5%预算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
  (五)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深化教育脱贫攻坚,财政教育经费重点向薄弱学校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用服务全覆盖。建立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方法。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普通高考综合改革保障力度,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加快改善基础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逐步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生活条件,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等)
  (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力度。加大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教育教学资源和教研科研等投入,促进育人方式转型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加大教研活动、教学改革试验等投入。探索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建设。协同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普通高考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支持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示范性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扩大高素质技
术技能人才供给。支持职业教育学生实训实习,推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建设。加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支持教育信息化平台和资源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
  四、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
  (一)落实管理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强化教育经费监管。区教委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规划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使用,指导监督学校依法依规、合理有效使用教育经费。区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区发展改革委要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依法加强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监审。区委编办和区人力社保局要优先保障学校教职工配备,落实完善教师待遇政策。江津区审计局要加强教育经费审计监管。(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