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五原则的基本范畴
作者:秦迪公务员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山东教育招生网年第17
        关键词 法治 社会主义 2022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秦迪,中共长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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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ki.1009-0592.2019.06.168岳西人才网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针对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统筹部署,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更加明确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基本路径。党的十九大继续明确了五大原则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肯定其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前提和根本遵循的地位。在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构的进程中,坚持五大原则是法治中国伟大工程的基础性保障,因此,必须牢牢坚持基本原则不动摇。
        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政治保证。党的根本宗旨就是为广大人民众谋幸福,实现共同富裕;法治建设基本目标也是维护广大人民众的核心权益,维护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因此,二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以及内在的统一性。
        (一)党的领导要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不仅要求党加强对科学立法的领导作用,还应将依法执政的要求与执法、司法等法治建设的各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优势。并以法定的方式与制度设计,善于依法定方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人员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使党的领导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得以实施,将中央权威为全党全国团结统一通过民主集中制原则方式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