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等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3.04.28
【字 号】吉人社联字[2013]27号
【施行日期】2013.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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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吉林省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委、省卫生厅、团省委、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2013〕2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局、卫生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做好我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完成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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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认真做好招募工作
  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三支一扶” 指标300人,其中167名为2011届续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33人。
  (一)岗位征集。各地要认真做好岗位征集工作,所征集的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岗位,原则上应为“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满后出现空编的乡镇(街道)所属的事业单位。请各地将本地征集的岗位,包括每个服务单位的准确名称、地址、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两年后是否存在空编及单位联系人、等情况制成表格,将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十四届全国两会什么时间召开
  (二)招募对象。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吉林省籍2013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所学专业应与岗位需求相关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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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募程序。5月上旬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考公告和岗位信息,5月中旬组织报名,6月上旬进行笔试、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打印准考证均依托省
考公务员登录什么网站人事考试网进行。通过笔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前3天,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组织上岗。通过面试被确定为拟招募人选后,由招募单位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基层工作方法、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及拟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8月份,所有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正式走上工作岗位。
  三、完善政策,明确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一)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2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所需资金从省下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专项补助资金中支出。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三)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中央和全省公务员考试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参考次数。
  (四)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需要补充人员时,可按相关规定为在本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用编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聘用及用编事宜。
  (六)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续聘协议。
  (七)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2〕2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专学历“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规定执行。
  (十)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高校教师资格证查询入口
  (十一)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