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法检两院录用工作人员考试模拟试卷
试卷(八)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D
【解 析】狭义的执法行为专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2A
【解 析】登记结婚属于法律行为,登记后男女双方形成了婚姻法律关系。
3B
【解 析】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与监督客体行为的合法性有关的所有问题,其中也包括普通公民的法律活动。但是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门机关,而审判权的行使具有被动型的特点,对公民的法律活动并不直接进行干预,故法院的监督不包括对公民行为的监督。
4C
【解 析】法律责任经过一定期限后而免责即时效免责,该免责形式是为了督促法律关系主体及时行使权利、结清权利义务关系。
5A
【解 析】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去昂过人大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B项不选;国务院也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由全国人产生,因此CD错误。
6C
【解 析】《宪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因此,C项错误。
7D
【解 析】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属于政治自由。
8A
【解 析】略。
92022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时间、B
【解 析】本案中的甲在欠乙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给自己的朋友,这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选项A撤销权的行使是针对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10B
【解 析】共有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
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如合伙、共同出资购买车辆、设备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这里的共同关系指婚姻关系、血亲关系等,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
11查询成绩、D
【解 析】罪的上游犯罪包括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犯罪。伪造货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非法经营罪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不属于罪的上游犯罪,因此D项当选。
12C
【解 析】根据《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13B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由此可以看出,刑事强制措施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不能起其他人员。结合题目,应选B
14C
【解 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经两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起诉。答案为C
15国家营养师报考C
【解 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当有出现第十五条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正确答案为C
16C
【解 析】诉讼终结是指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因发生法定事由,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程序的制度。适用诉讼终结的情形包括:(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3安徽招生院校录取查询)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选项中只有C项符合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所以选C
17B
【解 析】对等原则即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也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限制。A项不选;同等原则是人民法院赋予外国民事诉讼主体在法院诉讼时与我国国内民事诉讼主体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B项正确,最惠国待遇原则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与题干表述无关,C项不选。D项平等原则是针对双方当事人而言的,不是针对国外民事主体,所以不选。
18B
【解 析】根据《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下列五种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第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第二,发回重审的;第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第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程序的;第五,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19B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0B
【解 往届生招聘到哪个网站析】《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ACD
【解 析】理性、社会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新世纪,新阶段科学法治精神的内涵。
2CD
【解 析】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3ABCD
【解 析】证人应当作证,有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一)未成年人;(二)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三)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四)有其他原因的。
4ABC
【解 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A项欠缺明确的被告,不予受理;B项赵某不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不予受理;C项权益不是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予受理;D项正确,依据是《意见》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
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5CD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故选CD
三、辨析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解 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其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是依法受到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监督的。
2×
【解 析】在我国守法的主体包括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和个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而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它们既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客体。
3、×
【解 析】每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全国人大产生的常委会负责召集。
4、× 
【解 析】以建筑物作为抵押物设立抵押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5×
【解 析】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之一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6×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7×
【解 析】再审分为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和人民检察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当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的,均有权提起再审。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8×
【解 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并不是所有特别程序案件都实行独任审理,如选民资格案件就应合议庭审理,除选民资格案件外,都是独任审理。
9×
自考本科有学位证吗【解 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10×
【解 析】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