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三部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鄂价农医规考研预报名网站[2014]64 
【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5.08 
【实施日期】2014.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两会精神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三部委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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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价农医规〔查看2019国考职位表201464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21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科目一考试题库2022免费版〕5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