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844元,月均1570元。
2008年潍坊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404元(1950/月)
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815,月均2401
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187元,月均2849元。
潍坊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最高4710公务员福利及工资待遇/ 最低943/
水母网  日期: 2008-03-20  来源: 今晨6点   潍坊晚报记者 毛德春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潍坊市将继续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08年度潍坊市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最高4710/月,最低943/月的标准确定。目前,社会保险年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职工本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最低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022全国高考分数线一览表计入。据市统计局公布的
数据,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844元,月均1570元。因此,2008年度潍坊市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最高4710/月,最低943/月的标准确定。退休费计发基数为1570元。
  另外,按照规定,自2008省考公务员考几门41日起,潍坊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缴纳,缴纳比例为20%,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本人缴纳8%,其余由业主缴纳。2008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410/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70/月。
  此外,退休人员2008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基数,以2007年统筹基金支付的月均养老金为标准进行计算。
2008年潍坊市平均工资(统计数据)
默认分类 2009-03-13 14:26:30 阅读990 评论5   海南省高考报名系统字号:大中小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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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潍坊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404元(1950/月)
2008年潍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1
2008年潍坊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575
2008年潍坊农民人均纯收入7072
2008年潍坊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4828
 
 
数所来源:《2008年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潍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法规 2010-04-23 22:31:08 阅读104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湖南2022年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09年潍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815
    2009年潍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67.3
    2009年潍坊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484.1
    2009年潍坊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695
    2009年潍坊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40
潍坊市统计局公布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815,月均2401
山东省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确定了2010年度潍坊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根据通知,山东省潍坊市统计局公布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815,月均2401元。据此,2010年度潍坊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为最高7203/月、最低1441/月。企业退休费计发基数为2402元。

2010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
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最高为2401/,最低为1441/月。

2010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20103月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扣除住房补贴)作为划入基数。

通知还调整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自2010医疗年度起,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经单位申请,可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每个医疗年度初始之月,从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中一次性扣缴。

2010医疗年度起,困难企业(含财政零补助的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调整为5%

另外,通知还调整了潍坊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2010医疗年度,潍坊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为每人13670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职工2010年度的缴费基数(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报名如实进行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保企业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职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可由单位专管人员或劳资人员代签,但必须通知职工本人认可。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在职职工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

据了解,潍坊市直2010年度社会保险年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市直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截止日期为331日。(毛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