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2年事业单位统⼀公开招聘⼈员公告(招472⼈)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作⼈员,优化⼈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
4.具备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1⽇⾄2004年3⽉31⽇之间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应聘,可放宽⾄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作单位的⼈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校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期可放宽⾄2022年12⽉31⽇;国(境)外同期毕业⼈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31⽇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校毕业⽣,若仍未落实⼯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作单位的⼈员,可应聘⾯向2022年毕业⽣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的⼈员,如参加服务项⽬前⽆⼯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向2022年毕业⽣岗位。
以普通⾼校应届毕业⽣应征⼊伍服义务兵的⼈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向2022年毕业⽣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参考⽬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专业参考⽬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③资格条件中⼯作经历计算的截⽌时间为2022年8⽉31⽇。
④资格条件中有⼤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语⾔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公开招聘的⼀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8.“招聘对象”为听⼒或肢体3-4级残疾⼈的,应聘者需具有盐城户籍或为盐城⽣源,且具有残疾⼈联合会核发的第⼆代《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
9.取得祖国⼤陆普通⾼校学历的台湾学⽣和取得祖国⼤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
三、招聘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考试⽅式
(⼀)考试⽅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相结合的办法进⾏。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组织,参加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公开招聘⼈员笔试。市直事业单位⾯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试由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统⼀笔试
1.笔试科⽬
管理类岗位、通⽤类专业技术岗位、⼯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公开招聘⼈员公共科⽬笔试考试⼤纲》。考试不指定辅导⽤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盐城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须于考前⾄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咳等异常症状的,⽅可进⼊考点参加考试。
(三)⾯试
1.确定⾯试⼈选。统⼀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试⼈选(含末位同分者),不⾜1:3的按照实际⼈数确定⾯试⼈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试前,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社部门负责对参加⾯试的⼈选进⾏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员中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员。通过资格复审⼈员名单将在盐城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站及各县(市、区)政府⽹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作⽇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试。⾯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员。⾯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试合格分数线为⾯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
3.⾯试。⾯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员。⾯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试合格分数线为⾯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试合格分数线为⾯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法
笔试成绩、⾯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百分制计算应聘⼈员总成绩。
四、报名安排
(⼀)报名⽅式、时间
报名采⽤⽹络⽅式进⾏。报名、照⽚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络同步进⾏。报名⽹址:盐城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站()。
1. 报名、照⽚上传:3⽉16⽇9:00-3⽉20⽇16:00;
2. 资格初审:3⽉16⽇9:00-3⽉21⽇16:00;
3. 陈述申辩:3⽉16⽇-3⽉22⽇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16⽇9:00-3⽉22⽇18:00;
5. 缴费确认:3⽉16⽇9:00-3⽉23⽇12:00。
(⼆)⽹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相关规定对应聘⼈员的报名资格进⾏初审。应聘⼈员⽹上提交报名信息24⼩时后可到报名⽹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及联系⼈”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员须使⽤具有⽹上⽀付功能的银⾏卡,在⽹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家庭的应聘⼈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作⽇内可与盐城市⼈事考试中⼼(0515-********)联系,办理费⽤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活保障家庭⼈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江西省卫生人才网入口
4.未按时在⽹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黑龙江省人社厅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员须在4⽉13⽇9:00-4⽉15⽇24:00期间登陆报名⽹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盐城市⼈事考试中⼼联系。:0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员须按岗位要求和⽹上提⽰,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近期免冠正⾯⼆⼨(35×45毫⽶)证件照,jpg格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试前将对进⼊⾯试的⼈员进⾏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员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员可在2022年3⽉24⽇9:00-12:00登陆报名⽹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只能选择⼀个岗位进⾏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员须使⽤有效期内的第⼆代居民⾝份证进⾏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的⾝份证必须⼀致。
5.有下列情形之⼀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校在读⾮2022届毕业⽣;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于2020年3⽉13⽇起施⾏,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公告,被聘⽤到江苏省地⽅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员;
④2022年8⽉31⽇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作单位(岗位)的⼈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试合格⼈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
求进⾏,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执⾏。
六、聘⽤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的城乡社区⼯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试合格⼈员中按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站上公⽰7个⼯作⽇。公⽰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员名单公⽰后,应聘⼈员如⽆正当理由放弃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异议⼈员,招聘单位按照⼈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续后,按规定与拟聘⽤⼈员签订聘⽤合同,约定试⽤期。试⽤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
格者,取消聘⽤资格,解除聘⽤合同。拟聘⽤⼈员与招聘单位订⽴3年以上(含试⽤期)聘⽤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期)。
七、招聘
1.招聘单位政策:详见《招聘岗位表》。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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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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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市、区)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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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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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聘考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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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作监督
盐城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考试⼯作监督电话:公务员考试网2023
东台市:0515-********
建湖县: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