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8.09
【字 号】河政办发〔2016〕89号
广东省省考是一年一次吗【施行日期】2016.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6〕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省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  《河池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助理医师报名入口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河池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当前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均衡、结构不合理、补充渠道不畅通、优秀骨干教师缺乏等制约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
学校任教,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提升乡村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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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升我市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全面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完成到2020年乡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统筹结合,综合施策。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协同推进,相互促进。以提升质量为核心,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从待遇、职称、住房、招聘、岗位设置等方面着手,多措并举,整合政策资源,综合施策,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三)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坚持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原则,加强薄弱学科建设,统筹考虑学校地域分XXX办学规模,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集中人财物资源,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力度,推进县域教师校长交流,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四)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合乡村教育发展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使用机制、交流机制和促进乡村教师成长的培养培训机制,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建立起规范灵活、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四、实施范围
  全市乡中心区、村、教学点学校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包括学前教育、小学、初中、特殊教育教师。有条件的县(市、区)在生活待遇方面可以适当扩大范围。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  1.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修养,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特别是党的
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责任感,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读书班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建设信息化学习平台,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努力探索乡村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创新性。
  2.加强师德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明确把“以莫振高等先进事迹为标杆,立足穷山拔穷根,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作为乡村教师师德的主要内容。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准入、培养和职后培训、管理全过程,引导和教育广大乡村教师践行师德规范。建立和完善乡村教师培训制度,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校本六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改革创新,使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真正成为学高身正、受人尊重的体,促进河池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省考公务员2021年报名条件  (二)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1.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各县(市、区)要统筹平衡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收入,确保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县域内统一缴费及补助标准。
  2.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4号)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每人每月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
  3.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他地区教学点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贯彻落实《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河发〔2014〕6号)精神,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情况,在中央、自治区奖补的基础上,按照乡村学校距离远近以及在乡村任教年限,增加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助,并可以根据当地财力情况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重点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
  4.切实改善乡村学校教师住房条件。各县(市、区)要为乡村教师的家庭安置、解决夫妻分居、组建家庭创造条件。适当降低乡村教师在乡镇或在县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危旧住房改造申请门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集资建房等多种形式建设中小学教师安居房。加大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中央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补助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利用学校自有土地、闲置用地在校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或利用闲置的办公、教育用房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乡镇可通过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或长期租赁的形式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力争到2020年,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和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基本满足全市乡镇中小学教师住房需求。
  5.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各县(市、区)要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每两年为教师安排免费体检,体检项目为教师职业资格体检所需体检项目,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当地医疗机构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积极制定适合乡村教师需求的体检方案,加强对体检教师的跟踪指导,保证体检质量。
  (三)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
  1.重新核定编制。根据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按生师比和班师比,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核定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事业编制总量。按标准重新核定的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确保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保证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等课程。
  2.加强编制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原则,通过调剂编制、采用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逐年解决编制不足的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或教职工在编不在岗、随意抽调借调教师等行为,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格控制各县(市、区)教育系统的空编率,空编率不能大于5%,空编较多的县(市、区)要在2018年前完成消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