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部分)
2021省考各岗位进面分数线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
1.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瓯海党建网补充说明: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1年第12号),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21年04月09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给出对应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计算案例,供参考。
【例3】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4】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
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
主要内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计税,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前。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主要内容: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会计中级查成绩政策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该优惠适用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
主要内容: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政策依据:
1、考试网登录入口《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前。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