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硕⼠(⾮法学法学)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21年全国硕⼠研究⽣招⽣考试法律硕⼠(⾮法学、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说明:[n],表⽰法学题号。
2021年试题为摘抄回忆版整理,供参考,有不准确之处敬请谅解,具体内容以2021年法律硕⼠考试⼤纲公布的为准。宿迁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2公务员国考时间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法学第1~40⼩题,共40分;法学第[1]~[20]⼩题,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个选项是符合题⽬要求的。
{单2021.1}.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规定的是。
A.我国国家⼯作⼈员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应适⽤我国刑法
B.犯罪⾏为没有发⽣在我国领域内,则不应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C.外国⼈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且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适⽤我国刑法
D.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依然应按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刑法的空间效⼒。
〔解析〕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国家⼯作⼈员和军⼈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本法。A选项正确。犯罪的⾏为或结果,其中任何⼀项发⽣在我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B选项错误。第8条规定:“外国⼈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C选项错误。第10条:“凡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D选项错误。
{单2021.2}.甲(15周岁)实施的下列⾏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A.为财物同学,并将其打成重伤
B.打破汽车玻璃,拿⾛车内贵重物品
C.积极参加其堂兄领导的⿊社会性质组织
D.在燃放爆⽵时不慎引燃邻居住宅,造成重⼤财产损失
〔答案〕A。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在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同时具有上述⾏为的,依据上述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A选项中甲同学并将其打成重伤,成⽴故意伤害罪,故应选,BCD选项,分别涉及盗窃与故意毁坏财物、参加⿊社会性质组织、失⽕的⾏为,不属于上述8种犯罪,故不承担刑事责任,应排除。
{单2021.3}.下列有关犯罪形态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间接故意犯罪可以存在未遂形态
我国政体
A.间接故意犯罪可以存在未遂形态
B.在犯罪预备阶段,可以成⽴犯罪中⽌
C.⾃动放弃重复侵害⾏为的应认定为犯罪既遂
D.准备⽤于预备⾏为的⼯具的,应认定为犯罪预备
〔答案〕B。
〔考点〕故意犯罪的停⽌形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入口〔解析〕故意犯罪的未完成犯罪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故不存在间接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A选项错误。⾃动放弃可重复加害⾏为的,可以成⽴犯罪中⽌。C选项错误。准备⽤于预备⾏为的⼯具的,属于犯罪的预备⾏为不是犯罪预备,成⽴犯罪预备成⽴有犯罪预备的⾏为,还须具备犯罪的预备⾏为由于⾏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停⽌在犯罪预备阶段,未能发展到犯罪实⾏阶段。D选项错误。只有B选项表述正确。
{单2021.4}.甲喝醉后在家耍酒疯,随⼿将笔记本电脑从15楼扔出窗外,正好砸中在⼩区散步的王某并致其重伤,甲的⾏为应认定为。
A.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重伤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考点〕故意伤害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
〔解析〕根据第291条之⼆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有前款⾏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随⼿⾼空抛掷物品,砸中王某致其重伤,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B选项正确,排除CD选项。结合本案,甲将⼀笔记本电脑从15楼扔出窗外,不⾜以为危害危害公共安全,故排除A选项。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以危害公共安全为前提。
{单2021.5}.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依法成⽴的⼀⼈公司,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以单位内机构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C.个⼈为进⾏违法犯罪活动⽽设⽴的企业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D.符合我国法⼈资格条件的外国企业犯罪的,不应按照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考点〕单位犯罪的主体认定。
〔解析〕我国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概念包含了⼀⼈公司,故A错误。单位的分⽀机构、内设机构或所属部门,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故B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适⽤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故D错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为进⾏违法犯罪活动⽽设⽴的企业实施犯罪的,直接以个⼈犯罪论处,故C正确。
⽴的企业实施犯罪的,直接以个⼈犯罪论处,故C正确。
{单2021.6}.甲欲杀⼄,将毒药掺⼊⼄饭后服⽤的药物中,⼄服药后呕吐不⽌,甲见状后,于⼼不忍,将⼄送到医院抢救,⼄脱离危险。经查,⼄呕吐的原因为⾷物中毒,甲的⾏为成⽴。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
2019年国家公务员职位表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B。
〔考点〕犯罪的停⽌形态中犯罪中⽌的认定。
〔解析〕本案甲⽤投毒的⽅式故意杀⼈,实⾏⾏为已经实⾏完毕,因不忍⼼⽽将其送医救治,且使⼄脱离危险,符合在犯罪过程中,⾃动有效地防⽌犯罪结果发⽣的,成⽴犯罪中⽌。故B选项正确,排除ACD选项。⼄呕吐的原因为⾷物中毒,不影响甲出于意志以内的原因⾃动有效地防⽌故意杀⼈罪既遂结果的发⽣的认定。
{单2021.7}.下列有关禁⽌令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禁⽌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
B.禁⽌令属于附加刑的具体种类
C.禁⽌令的期限应与缓刑、管制执⾏的期限相同
D.禁⽌令的执⾏期限从缓刑、管制执⾏之⽇起计算
〔答案〕D。
〔考点〕禁⽌令。
〔解析〕禁⽌令由司法⾏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A选项错误。禁正令是⼀种⾮刑罚处罚⽅法,不属于单独的刑种。B选项错误。禁⽌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缓刑考验的期限。C选项错误。D选项表述正确。
{单2021.8}.“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完毕后管制仍需执⾏”,这⼀规定体现的并罚原则是。
A.加重原则
B.吸收原则
C.并科原则
D.限制加重原则
〔答案〕C。
〔考点〕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规则。
〔解析〕题⽬给出的是刑法第69条第2款中的规定。并科原则是指将⼀⼈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事业编制考试时间2022
执⾏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规则并科原则的适⽤情形,包括(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2)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并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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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法学第51~54⼩题,法学第[31]~[34]⼩题,每⼩题10分,共40分。
{简2021.51[31]}.简述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条件。
〔答题要点〕纯正不作为犯,指⾏为⼈⾏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为本⾝就是不作为的犯罪。
其构成条件:(1)⾏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具体包括:法律上的明⽂规定;⾏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为所产⽣的义务;⾏为⼈⾃⼰先前⾏为具有发⽣⼀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其发⽣的义务。
(2)⾏为⼈能够履⾏义务。
(3)⾏为⼈不履⾏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4)根据刑法明⽂规定只能由⾏为⼈以不作为形式来实施。这是纯正不作为犯区别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特征。
〔分析〕考点:不作为犯的构成条件与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先回答不作为犯的构成条件,其次回答纯正不作为犯区别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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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较多,本⽂不能全部展⽰,可免费领取全⽂,包含: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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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部分⾮法学专⽤
五、案例分析题:第57-58⼩题,每⼩题15分,共30分。
{案2021.57}.王某驾车在某中学门⼝等红灯期间,发现道路前⽅⼀⼈(甲)拿着书包奔跑,⼀⼈(⼄)
在后⾯边追边喊:“你给我站住!”王某以为甲实施了抢劫犯罪,遂猛踩油门,开车将甲撞倒,致使甲受重伤。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盗窃后逃跑,王某的⾏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2)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在和同学⼄打闹,王某的⾏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考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假想防卫
〔答题要点〕(1)不构成正当防卫,成⽴防卫过当。甲盗窃后逃跑,王某为了使他⼈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授害,开车将甲撞倒的⾏为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4个基本条件,但因不存在正在进⾏的⾏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暴⼒犯罪,不能成⽴特别防卫,遂猛踩油门将甲撞倒致其重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损害,故成⽴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属于假想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虽然王某以为甲实施了抢劫犯罪,但实际不存在不法侵害,成⽴假想防卫,因起因条件⽋缺,不能成⽴正当防卫。假想防卫阻却故意犯罪,王某主观上存在过失,成⽴过失犯罪。
{案2021.58}.2020年7⽉10⽇,甲、⼄签订书⾯合同,约定:甲在8⽉12⽇前向⼄交付70台设备,货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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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法学专⽤
四、论述题:第35~36⼩题,每⼩题15分,共30分。
{论2021.[35]}.试论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罪论处的理由。
〔答题要点〕想象竞合犯是指⾏为⼈实施⼀个犯罪⾏为同时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犯罪情况。⼜称观念竞合犯或想象数罪。想象竞合犯的前提条件是⾏为⼈只实施⼀个犯罪⾏为。是实际上的⼀罪。
实质的⼀罪是指形式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仅构成⼀罪的犯罪形态。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等。其重要特征是只有⼀个犯罪⾏为或⼀个基本犯罪构成的⾏为。
关于判断罪数的标准,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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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题:第37~38⼩题,每⼩题20分,共40分。
{案2021.[37]}.甲为索取赌债,伙同⼄将王某关进地下室数天,期间,⼄在甲的默许下,多次对王某拳打脚踢,导致王某死亡,之后⼄按照甲的授意与王某家⼈联系,谎称王某被,要求王某家⼈⽀付巨额赎⾦,同时⼄以⽀付⾼额报酬为诱饵,唆使其表弟丙去王某家收取赎⾦,王某家⼈报警后,警⽅设法抓获收取赎⾦的丙,并在丙的带领下抓获甲、⼄。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丙的⾏为性质应该如何认定?
(2)甲、⼄、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考点〕分则:刑法第238条⾮法拘禁罪转化的故意杀⼈罪、罪;总则量刑情节:犯罪未遂、从犯、重⼤⽴功。
〔答题要点〕⑴甲、⼄构成故意…………
2021年全国硕⼠研究⽣招⽣考试法律硕⼠(⾮法学、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试题
说明:[n],表⽰法学题号。
2021年试题为摘抄回忆版整理,供参考,有不准确之处敬请谅解,具体内容以2021年法律硕⼠考试⼤纲公布的为准。第⼀部分选择题与简述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法学第1~40⼩题,共40分;法学第[1]~[20]⼩题,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个选项是符合题⽬要求的。
{单2021.1}.我国《民法典》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看,该规则中的⾏为模式是。
A.可为
B.应为
C.勿为
D.当为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