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忧考中考频道从河南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8年河南长垣县中考报名及志愿填报说明,具体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中阶段教育招⽣⼯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中招⽣⼯作的意见》(豫教基⼆〔2018〕5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阶段学校招⽣⼯作的通知》(教职成〔2018〕366号)和《河南省招⽣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作的通知》(豫招中〔2018〕2号)等⽂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中阶段教育招⽣⼯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组织机构
四川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时间  长垣县2018年⾼中阶段教育招⽣⼯作在县教体局党委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和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中⼼学校和各⾼中阶段学校也要成⽴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作职责。
  ⼆、招⽣计划
  全县初中毕业⽣13299⼈,普通⾼中招⽣计划为6500⼈,职业教育招⽣计划为5400⼈,具体招⽣计划见附件1。
  三、考录办法
  ⾼中阶段教育招⽣包括普通⾼中、普通中专(含五年⼀贯制⾼职、“3+2”分段制⾼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院校中专计划)招⽣。仍采取全省统⼀命题、统⼀试卷、统⼀考试时间的办法,⼀次考试,分别录取。
  (⼀)招⽣对象及条件
  1.普通⾼中、普通中专(含“五年⼀贯制”和“3+2”)招收初中毕业⽣。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的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1⽇后出⽣)。
  2.我县两所职业院校(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主要招收初中毕业⽣。这两所院校全⽇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全部免学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制正式学籍的⼀、⼆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和建档⽴卡家庭学⽣、残疾学⽣全部享受国家助学⾦。⾮涉农专业学⽣按学⽣总数15%的⽐例享受国家助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资助标准为每⽣每年2000元。
  各初中要按不低于初中毕业⽣⼈数50%的⽐例,动员和引导考⽣选报我县职业院校,实现全县普通⾼中与职业院校招⽣规模⼤体相当的⽬标。任何单位和个⼈不得以任何借⼝限制考⽣的报考⾃由。在评估初中教育质量时,对升⼊职业院校的学⽣与普通⾼中学⽣同等对待。
  (⼆)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是全⾯反映初中毕业⽣的发展状况,促进学⽣全⾯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中阶段教育招⽣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依据《长垣县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认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作。全县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例为:A等30%、B等40%、C等29-30%、D等不超过1%。
  (三)报名
  2018年⾼中阶段教育招⽣统⼀考试实⾏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中阶段教育招⽣信息服务平
台”(zk.hagaozhong)采集本校考⽣报名信息。考⽣可通过该平台进⾏注册并报考,既可以选报普通⾼中,也可以选报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按照考⽣报考类别分别打印《考⽣信息确认单》、《考⽣报名信息登记表》,考⽣和家长分别签字后由学校存档备案,有加分项⽬的考⽣需要本⼈在上提出申请,初中学校初审通过后打印《2018年河南省普通⾼中招⽣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各初中学校所报照顾对象要在本校予以公⽰,并于5⽉30⽇—5⽉31⽇持《照顾对象登记表》及加分类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见附件3)。
  中招报名考务费标准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件规定执⾏,每⽣38元。
  (四)填报志愿
  1.普通⾼中志愿
  (1)志愿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向全省设置了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球实验班和经省厅核准的民办普通⾼中作为提前批志愿。长垣县设置两批志愿。
2022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  (2)招⽣学校
  河南省提前批志愿学校:⾯向全省招收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等的学校和⾯向全省招⽣的民办普通⾼中。
  长垣县第⼀批志愿学校:长垣县第⼀中学、长垣县第⼗中学、河南宏⼒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
  长垣县第⼆批志愿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长垣县⾼章⼠学校。
  (3)填报志愿
  考⽣在上填报志愿。考⽣可根据⾃⾝情况填报河南省提前批和长垣县第⼀批、第⼆批志愿学校。县
内每批次志愿只能选报⼀所学校。
  河南宏⼒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长垣县⾼章⼠学校属民办学校,如被录取,考⽣要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交纳费⽤。
  考⽣在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18年河南省⾼中招⽣考试志愿表》(简称《志愿表》),考⽣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存档备案。
  2.普通中专志愿
  报考“五年⼀贯制”和“3+2”的考⽣,必须参加2018年全省⾼中阶段教育招⽣⽂化课考试,每个考⽣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
  报考普通中专学校(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的考⽣,凡参加2018年全省⾼中阶段教育招⽣⽂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每个考⽣可选报两个志愿。不参加⾼中阶段教育招⽣⽂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可以通
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学校联系报名(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电话:8810127;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电话:8872228)。
  3.职业类志愿
长沙人事考试信息网
  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既有普通中专计划,⼜有职业中专计划,考⽣可根据⾃⼰意愿选择。
  (五)考试与命题
  2018年全省中招⽂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案,考试科⽬为: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考试采⽤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配备相关设备。
2022新疆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2022  考试时间定于6⽉25⽇⾄26⽇。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附件4。
  《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7年国内外重⼤时事,2018年1⽉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针政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中招⽣考试命题要求》。
  今年继续实⾏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纳⼊中招统⼀管理。
  体育考试纳⼊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中招录取总成绩。
  物理、化学、⽣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物、地理、⾳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六)评阅试卷
  阅卷⼯作由教育体育局统⼀组织。要选聘责任⼼强、理论和专业⽔平⾼的教师参加阅卷⼯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作⽂由三⼈独⽴评阅制度。积极采⽤上阅卷⼿段,提⾼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七)录取
  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作的通知》(教基⼆〔2017〕1075号)要求进⾏,定选合格的考⽣可以通过河南省⾼中阶段教育招⽣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招⽣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项⽬学校如对考⽣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向全省招⽣的国际班如未完成招⽣计划,可转⼊⾯向本地征集志愿,进⾏补录。校园⾜球实验班招⽣⼯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中校园⾜
球实验班并做好招⽣⼯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通过专业测试的考⽣可以通过河南省⾼中阶段教育招⽣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2018年,继续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中年度总招⽣计划20%的⽐例安排跨省辖市招⽣计划,统⼀安排在⾯向全省录取批次。
  1.省提前批次录取
  第⼀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12⽇。
  第⼆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14⽇。
  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计划的民办普通⾼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17⽇。
  考⽣可⾃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个志愿。
  ⾯向全省招⽣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被上⼀批次录取的考⽣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向本地招⽣录取。国家医师资格证查询网
  2.县内普通⾼中录取
  普通⾼中录取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继续实⾏“分配⽣”制度,将长垣县第⼀中学、长垣县第⼗中学总计划的65%分配到各初中。全县普通⾼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3.“五年⼀贯制”、“3+2”和“普通中专”录取
  “五年⼀贯制”、“3+2”学校的录取由省、县招办统⼀管理,全省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中择优录取。普通中专招⽣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
  4.职业中专录取
  职业院校要按考⽣志愿从⾼分到低分进⾏录取,录满为⽌。考⽣可凭录取通知书或准考证到职业院校报到。职业院校要在第⼀时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新⽣电⼦学籍。
  四、相关政策
  (⼀)严格控制公办普通⾼中招⽣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向全省范围招⽣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中⼀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中招⽣⼯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范性⾼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范性⾼中称号,其他普通⾼中根据⾪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政部门给予
处罚并报教育厅备案。
  (⼆)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今年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政部门或考⽣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考⽣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外,不得⾃⾏增加加分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三)规范宏志班招⽣。宏志班招⽣对象为建档⽴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含⾮建档⽴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农村低保家庭学⽣、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联合会转发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县教育体育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件规定,对宏志班考⽣资格进⾏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河南省⾼中阶段教育招⽣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计划和学⽣报考志愿,依据考⽣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中建档⽴卡家庭经济困难学⽣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国家助学⾦管理暂⾏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件要求,对宏志班学⽣按每⽣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并从学校事业收⼊中按规定提取⼀定⽐例的经费⽤于宏志班学⽣学习、⽣活补助。学校
要积极利⽤社会捐赠收⼊,进⼀步提⾼补助标准。
  (四)认真落实进城务⼯⼈员随迁⼦⼥升学考试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员随迁⼦⼥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员随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受教育权益。
  (五)切实保障听⼒残疾学⽣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听⼒检测结果为每侧⽿的平均听⼒损失都等于或⼤于40分贝[HL])学⽣,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测试,经初中学校公⽰5天⽆异议,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免试听⼒学⽣英语听⼒成绩按照其英语⾮听⼒部分得分⽐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学⽣英语听⼒成绩=英语听⼒部分总分×(⾮听⼒部分得分÷⾮听⼒部分总分)。
  (六)⽀持和规范民办普通⾼中招⽣。按照民办普通⾼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计划。按照学校⾃愿的原则,民办普通⾼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
招⽣计划(不超过当年招⽣计划的20%)和招⽣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计划、招⽣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在中招报名前通过河南省⾼中阶段教育招⽣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计划和招⽣简章。对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数不⾜20⼈的民办普通⾼中学校,省教育厅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计划。对⽣源状况良好、招⽣办学
规范的民办学校,今后可适度增加招⽣计划。
  民办普通⾼中要认真执⾏国家和省有关⽂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简章内容进⾏招⽣宣传,⾃觉规范招⽣⾏为,不得超计划招⽣,不得⾃⾏录取⽆档案考⽣,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不得在招⽣宣传中以⾼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段招揽⽣源。跨省辖市招⽣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向本地的招⽣计划。
  教育⾏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建⽴健全招⽣管理诚信和公⽰督导制度。⼀是健全诚信制度。建⽴健全⾼中阶段教育招⽣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中招⽣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录取的相关⼈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
建⽴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发⽣违规违纪⾏为的,要⽴即停⽌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是落实公⽰督导制度。各⾼中阶段教育学校招⽣计划、录取⽅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案、内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级教育⾏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规范职业教育招⽣⾏为。职教招⽣过程中,任何学校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准替来我县招⽣的外县市学校做招⽣宣传;不准初中学校、教师向外县市学校输送学⽣;不准擅⾃同意外地招⽣机构进⼊学校进⾏招⽣宣传;不准擅⾃与外地中职招⽣机构联合办学;不准向外地招⽣机构提供毕业⽣信息;不准举办初中复读班。外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到我县初中学校宣传,必须凭县教体局出具的介绍信⽅可⼊校。严禁⽣源学校或教师买卖⽣源,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法招⽣“中介”机构进⾏有偿招⽣。招⽣期间,纪检监察室将针对向县外输送学⽣、有偿招⽣等违规⾏为开展专项检查,⼀经查实,要对相关责任学校及个⼈严肃处理。
  五、⼯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标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招⼯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单位⼀把⼿为第⼀责任⼈,分管同志为具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确保各项招⽣政策的贯彻和落
实。各⾼中阶段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计划进⾏招⽣,确保⾼中阶段教育招⽣⽬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努⼒提⾼全县⾼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
  (⼆)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确保考试安全。
  按照“统⼀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式,实⾏省级统筹协调,市(县)组织实施的办法。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为中招考试⼯作第⼀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细化⽬标任务,明确⼯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抓,事事有⼈管,保证考试各项⼯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顶风违纪的⾏为要实⾏“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的责任,相关责任⼈也要⼀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作⼈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为记⼊个⼈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管理,维护招⽣秩序。⼀是维护中招⼯作的统⼀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河南省中招考试⽅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增减考试科⽬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和学校不得单独
组织招⽣考试、不得超计划招⽣。考⽣应填写《2018年中招考试书》(附件5),纸质版由考⽣本⼈和监护⼈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律不能被普通⾼中录取。未经上统⼀录取的学⽣⼀律不予注册普通⾼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视为主动放弃普通⾼中学业资格,省内⼀律不予注册普通⾼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严禁出现⼈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等现象,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不予办理普通⾼中学籍。⼆是维护考⽣合法权益。各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报名,严禁*学⽣违背本⼈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段争抢⽣源,杜绝违规招⽣。三是严格执⾏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县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标准和办法进⾏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代培⽣、旁听⽣等名义招⽣并收费;严禁向学⽣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为使⾼中阶段教育招⽣⼯作规范化、科学化,全县依托河南省⾼中阶段教育招⽣信息服务平台进⾏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录取、学籍注册等⼯作。职业院校要认真做好学⽣信息的录⼊⼯作,确保学⽣学籍信息准确⽆误,为学⽣学籍管理、毕业证办理、助学⾦发放、免学费和招⽣任务统计⼯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教育⾏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阳光招⽣,确保招⽣⼯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重视宣传指导,提⾼服务⽔平。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政策,使全体教师、
学⽣和家长及时了解招⽣政策和信息。同时,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普及⾼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免学费、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加强对考⽣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和家长的咨询接待⼯作,切实提⾼服务质量和服务⽔平。努⼒为考⽣提供更加⼈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考⽣等特殊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中阶段教育招⽣⼯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团结。任何单位和个⼈都必须认真执⾏招⽣纪律,坚决维护招⽣⼯作的严肃性,确保我县今年招⽣⼯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