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7.01
招考网天津查准考证号【字 号】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施行日期】2022.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河南公务员考试时间表2021年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赣人社规〔2022〕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自即日起开始,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中,高级职称评审安排由省职称办统一部署安排,中级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由地方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自行安排并主动对外公布。
  (一)下发通知。7月20日前,经省职称办同意后,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会”)组建单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相关工作时间应按照《2022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作出具体安排,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称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推荐。7月至8月底,各地、各部门按照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年度评审通知要求,
组织发动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各地、各部门应于9月1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各高评委会。
  (三)组织评审。9月至12月底,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梳理工作,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各自主评审单位应在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各社会化高评会组建单位应在12月上旬前完成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公示公布。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示、批复和发证工作。
云南2022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  二、人员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及在我省就业创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
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我省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四)中央驻赣单位人员或外省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职称的,应由其驻赣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省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称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渠道成都天府新区人才招聘网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v/zcxt)。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须使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
档案等制约,原则上均须通过其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职称,其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附件2)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分数线网
  (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职称办申报职称。
  (三)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申报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