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清卫〔200875
   
关于印发《清远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远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联系。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清远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卫生队伍人员素质,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人发[2006]144号)精神,结合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2023年能告别疫情吗  市卫生局直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以下(不含硕士学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四条医院招聘的网站  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之间人员流动,可不参加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直接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条  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二章 招聘工作方案、公告
第六条  用人单位要在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分别于每年的4月和9月底前提出增人计划,填写《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由市卫生局核定,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
第七条  招聘工作方案由市卫生局制定报市人事局审批。招聘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及编制数、空编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岗位的名称、人数及相应的资格条件;招聘的时间和形式;考试的范围与办法;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其他有关内容。
第八条  公开招聘的公告由市人事局发布。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对象、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办法、考试范围及办法、聘后管理等应说明事项。
第三章 资格条件
第九条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江苏省自考本科报名时间(一)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思想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以下学历和资历:
1应聘临床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
2、应聘护理、助产工作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
3、应聘医、药、技类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六)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等;近三年来未发生医疗事故;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条教师节黑板报内容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用人单位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和初步审核资格条件,填写《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后发放准考证。
第五章 考试、考核与体检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买最划算
第十一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命题,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
面试内容主要有专业知识问答、专业技能测评和实际操作等。
第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组织阅卷评分,划定最低分数线,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
第十三条  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面试实施办法,并组织面试考官小组进行考评。
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由市卫生局差额提出名单,市人事局确定。六级及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