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的规定,我国将实行执业兽医制度。
  20078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应凭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确定了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制定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自200911日起施行。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都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
考试,既是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律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要求,更是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一样,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兽医方面的考试。
  在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要求。通过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我国将建立完善官方兽医制度。目前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经过考试考核后可转为官方兽医。而新进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则要求取得执业兽医资格。
颍上县人民政府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7月,考试时间为10月。2009年是首次执业兽医资格全国性统一考试。2009年农业部在吉林、河南、广西、重庆、宁夏5个省(区、市)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成绩合格分数线,通过考试的执业兽医,将是我国做好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定主体。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份。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湖南 人事jpg格式,24RGB真彩,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4. 现场确认时间为82日至苏州教师招聘网813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
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1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2份(格式证明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5.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设立的考区办公室核发准考证。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考生应根据省级财政、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方式由各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向辖区内考生发布。
考试教材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上下册套装)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5
  作者:中国兽医协会编
 
  上册目录:
  第一篇 动物解剖学、组织学及胚胎学
  第二篇 动物生理学
  第三篇 动物生物化学
  第四篇 动物病理学
  第五篇 兽医药理学
  第六篇 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
  第七篇 兽医传染病学
四六级报名登录入口
  第八篇 兽医寄生虫学
2022年省考职位表一览  下册目录:
  第九篇 兽医公共卫生学
  第十篇 兽医临床诊断学
  第十一篇 兽医内科学
  第十二篇 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
  第十三篇 兽医产科学
  第十四篇 中兽医学
  第十五篇 兽医法律法规
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08日至1015日到其自主选定的县级畜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2]1016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下午14:00-16: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考试命题范围分别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 兽医全科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400题,总分值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兔、马、貂、蜂、蚕等
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兔、马、貂、蜂、蚕等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
  2. 水生动物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题,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2021中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产养殖环境学和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鱼类、贝类、虾类、蟹类、蛙类、鳖类等水生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
  (五)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执业注册和备案
注册机关
  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
注册资料
  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证书颁发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当发给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应当载明姓名、执业范围、受聘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等事项。
  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格式由农业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的;
  (三)患有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和备案的执业兽医名单逐级汇总报农业部。
执业活动管理
  1、执业兽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
  2、执业兽医师可以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和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
  3、执业助理兽医师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协助开展兽医执业活动,但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4、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专业的学生可以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习。
  5、经注册和备案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