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7.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司法部答案】B
  【解析】根据《宪法》第4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可知,并没有规定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再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可知,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3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可知,宪法没有规定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C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公民中只有劳动者才有休息权,因此D选项错误。综上,B选项为当选项。
重庆招生信息网18.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考点】宪法修正案
  【司法部答案】D
  【解析】本题是对宪法修正案的考察,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3条规定,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可知D选项正确,ABC选项不正确。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D选项。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考点】宪法的作用
  【司法部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首先,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要求法律体系具有统一性,故A项说法正确。其次,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从合宪性保证法律的统一性,故B项说法正确,再次,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而不是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和具体规划。故C项说法错误。最后,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如撤销等制度,故D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应选C项。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
  【考点】全国人大会议
  【司法部答案】C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故有权决定机构是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1.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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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考点】村民委员会
  【司法部答案】C
  【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因此,不是一年公布一次,故A 选项错误;第24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因此,B 选项错误;第25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第9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可知,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包括村民小组长,因此D 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22.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司法部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103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可知,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不包括秘书长。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0条
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县级人大常委会无权设专门委员会,因此B 选项错误;同法第31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因此C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正确的;第12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综合上述两个法条,可知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由主席团主持会议。故D 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C。
  23.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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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考点】宪法的修改
  【司法部答案】C
  【解析】在《宪法》中,没有对宪法的修改程序作专章的规定,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可知,我国拥有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立法法》第23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但是,关于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由主席团公布。C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第53条第2款 ,宪法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二、多项选择题
  60.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
  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
  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方向
  D。寻求与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
  【考点】 现代宪法发展趋势
  【司法部答案】ABD
  【解析】对世界各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故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是正确的,故A项正确;权力制约原则是通过宪法规定达到各种机关权力的平衡,而不是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故C项错误;宪法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它要求将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等体现终极人性关怀的人权纳入各国宪法对国民权利的保护范围。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发挥了单个国家所不能完成的推动和组织作用。故宪法基本原则的国际化是趋势,D项正确;从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来看,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二是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三是由
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由此可知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故B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D。
61.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考点】国务院
  【司法部答案】BCD
  【解析】根据《宪法》第86条的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而A项中遗漏了各部部长
和各委员会主任等,因此A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宪法》第88条第2款的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因此B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C选项和D选项说法都是正确的。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62.关于宪法表现形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计算机2级报名时间  A。宪法典是所有国家宪法结构体系的核心,均具有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特征
怎么考乡镇公务员  B。宪法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这些国家具有“遵从先例”的司法传统
  C。宪法判例在美国只能通过联邦最高法院新的宪法判例才能推翻
  D。宪法判例在英国有着调整英王、议会、内阁之间关系的决定性作用
  【考点】宪法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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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答案】BD
  【解析】宪法典是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形式,是指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但“宪法典是所有国家宪法结构体系的核心,均具有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特征”的说法过于绝对。因此A 选项说法不正确;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遵循先例”和“违宪审查”原则,宪法判例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上诉法院都可以用新的宪法判例进行推翻,故C项说法错误;宪法判例作为英国的不成文宪法的组成部分,主要就是调整英王、议会、内阁之间关系,并且起决定性作用,故D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