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样表)
姓        名               X  X  X           
工作单位  遵义师范学院 
户籍所在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申请资格种类    (填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填表日 2014年5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 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 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2013考研数学
   
X    X    X
性别
X
1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X  X
政治面貌
X X X X
出生日期
XXXXXX
出生地
XXXXXXX
毕业学校
遵义师范学院
所学专业
XXXXXX
最高学位
学士学位
最高学历
大学本科
现从事职业
遵义师院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
邮编
563002
XXXXXXXXX
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XXXXXXXXXX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本人简历
时间
单位
职务
证明人
XX
XXXXXX
XXXX
XXX
XX
XXXXXX
XXXX
成人高考网
XXX
...
...
...
...
思想品德
鉴定意见
合格(学院审核) 
身体和
健康状况
健康  (学院审核)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
合格  (学院审核)
普通话
水平
X级X等(学院审核) 
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结果
面试
 
  合    格
组长(签名)院长签名
试讲
 
合    格 
组长(签名)院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评议委员会
评议意见
   
   
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意见
                         
                              章                             
                                     
教师资格证书
号码
 
备注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网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工作单位:遵义师范学院
2
常住地址:XXXXXXXX
邮编:XXXXXX
电话:XXXXXXXXX
3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XXXXXX    XX
4
工作、政治思想表现
(填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填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6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填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7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填有或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8
有无犯罪记录
(填有或无)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自己填写,没有填无)
10
鉴定单位    (全称)
遵义师范学院XX学院党总支
11
鉴定单位地址
遵义市上海路830号
电话
学院办公室电话
邮编
563002
(单位)填写人(签名):  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名   填写日期: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院党总支盖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
     泉港人事网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
(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附件二:
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师资格的性质及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者,方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教师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教师职业走向专业化;有利于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教师培养制度;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为学校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创造条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首次认定教师资格暂不受理的对象: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教师资格者。
(二)在教师资格过渡认定工作中已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
(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被高等学校拟聘者。   
三、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7、申请认定成人教育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规定,补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申请认定其他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院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单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