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9.01.15
【字 号】赣建设[2009]5号
【施行日期】2009.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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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建设[2009]5号)
济宁市社会保障局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7号)精神,现将我省实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银行从业考试题库app免费
  一、我省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共同负责。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分工合作并按照“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考试、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定于5月9日至5月12日(附件4)。
  (二)我省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7日。考试报名具体安排:3月10日至11日萍乡、九江、鹰潭、抚州、景德镇、新余市;3月12日至13日赣州、吉安、上饶、宜春市;3月16日至17日驻昌省直甲、乙级设计院所、南昌市。
  (三)考点设在南昌市(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4月15日至5月8日在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领取(节假日除外)。
  三、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续考人员可持上年度准考证(注明档案号)报考。
  2、首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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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010年研究生考试国家线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至少二个年度)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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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续考人员可持上年度准考证(注明档案号)报考。
  2、首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200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3)规定;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精神,一级注册建筑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