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地震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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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地震应急预案
【篇一:地震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合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吉林地震局
2.1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地震预警和预防机制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  通信
4.4  指挥与协调
4.5  紧急处理
4.6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  众的安全防护
4.9  次生灾害防御
4.10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3 信息发布
4.14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调查和总结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
6.3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  监督检查
7、其它地震事件处理
7.1  有感地震应急
7.2  平息地震谣言
7.3  应对外地地震波及
8、附则
8.1  有关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奖惩与责任
8.4  制定与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防震减灾条例》、《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旗处理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政府统一领导原则,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快速反应原则,主动报告原则,就地、就近开展自救互救紧急处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主动配合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依靠军民、依靠科技的原则。地震应急依靠人民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兵在处理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