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吉林油田三维地震勘探石油施工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10.18
施行日期
2017.10.18
文号
主题类别
勘察设计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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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
吉林油田三维地震勘探石油施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探明我市的地下石油天然气储量,实现吉林油田高产稳产,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将在我市开展三维地震勘探施工工作,承担施工任务的是中石油大庆钻探物探二公司。为了支持和协助国家能源开发建设,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支持石油勘探工作
吉林地震局  探测和开发德惠石油资源是造福德惠人民,增强我市经济总量,壮大开采区域集体经济,促进德惠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各有关乡(镇)、街和部门要积极支持石油勘探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市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天台镇、郭家镇、同太乡、边岗乡政府及惠发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众工作,赢得众的支持和理解,确保石油勘探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公正,依法依规执行补偿标准
  要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到位,确保被补占地户利益不受侵害。
  我市石油地震勘探补偿执行以下标准:
  (一)农作物的补偿
  1.车辆碾轧以致不能补种的青苗、蔬菜,根据车辙实际碾轧面积,按照前3年平均产值进行补偿。其中,旱田(小麦、玉米、高粱、杂粮等)1.58元/平方米,水田1.78元/平方米,菜田3.00元/平方米,对于可以补种的青苗、蔬菜由施工单位补偿苗种费。
  2.施工时施工人员踩踏造成农作物损害的,根据实际踩踏面积,按照上述标准的90%补偿。
  (二)碾轧耕地的补偿
  碾轧待耕种的耕地,按照当地机耕费标准补偿。其中,旱田525元/公顷、水田750元/公顷,对于没有种植农作物的荒山、荒坡、荒地及封冻期的无种植耕地、草原不予以补偿。
  (三)树苗、树木的补偿
  根据《吉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政明电[2014]13号)有关规定,胸径5厘米以下的人工幼苗,每株每年生3.6元;胸径6厘米、8厘米、10厘米、12厘米、14厘米、16厘米、18厘米、20厘米、22厘米、24厘米、26厘米、28厘米、30厘米、32厘米、34厘米、36厘米、38厘米以上的人工林木,每株分别为32元、48元、64元、80元、96元、112元、128元、144元、160元、144元、128元、112元、96元、80元、64元、48元和32元。果树1-3年生,一般为10-30元/棵;3年以上,一般为30-80元/棵。
  (四)对渔业的补偿
  在鱼塘、养殖场内及其附近地区进行地震作业的,炮眼井底至鱼塘或养殖场水底的深度不得小于5米,量不得大于10公斤,补偿标准30元/炮,爆炸后24小时内如果出现死鱼,按照实际造成的死鱼数量,由施工单位按照当地市场价格予以收购。
  (五)回填费
  对陆地炮眼由施工单位支付回填费,旱田、水田15元/炮,菜田20元/炮。
  此次石油地震勘探涉及的各类补偿,由勘探公司与各乡(镇)、街研究结算,保证补偿款及时
足额发放到众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补偿费用。
  三、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的批复》第三条规定,石油地震勘探是沿一定测线进行通过式作业,在测线每个观测点通过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在特殊情况下不超过96小时的,免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各乡(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协助施工单位施工。如施工方与当地众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当事人不得无故阻拦施工单位正常施工作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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