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重建救援工作方案5篇
地震重建救援工作方案篇1
  为响应和实施武汉城市圈防震防灾平安计划,提高我市防震减灾能力,加强地震应急的基础建设,根据鄂震发〔〕3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吉林地震局
  一、建设场地与面积
  市科技局办公大楼于落成以来,其七楼长期闲置。本着因地制宜,节约发展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市科技局办公大楼七楼建设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包括指挥中心、数据分析中心、办公室等,总面积151.06平方米(详见附图)。
  二、建设内容
  1、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面积60.41平方米,工程费用为86580.00元。
  2、地震信息平台。面积64.69平方米,工程费用144492.00元。
  3、地震办公室。面积25.96平方米,工程费用51240.00元。
  以上工程总费用为282312.00元。(详见工程预算书)
  4.工程综合管理费:按工程造价(282312.00元)的10%计算,费用为28231.20元。
  5.水电路改造经费:按实际施工发生情况,水电路改造费用为35300.00元。
  6.其它费用:包括材料运输费、安装费、设计费、税金、垃圾清运费等,共计53996.0264元。
  三、建设合同及预算
  我局与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详见工程施工合同),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按项目建设方案提供施工图纸和预算后进行施工(详见工程预算书)。
  四、实施日期
  11月6日至元月15日(详见工程施工合同)。
  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成后,它将具有地震信息收集、管理、处理功能、集地震监测预报
、地震应急和震治救灾决策指挥为一体的现代化地震综合指挥系统,成为市_指挥调度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中枢。同时可实现与省、市、乡镇视频互联,并具备灾情通报、快速响应、信息通告预_、数据库管理等功能,保_震情应急的需要,并为应急处置的指挥前移提供有力支撑。
 
地震重建救援工作方案篇2
  为确保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尽快组织编制施工保障方案和现场实施指挥调度方案的紧急通知》(青震指〔__〕8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及玉树地震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玉树灾区重建工作部署,灾区重建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主要任务。大批城乡住房、公共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学校、医院等项目将开工建设,大批勘察设计队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将进入现场。据预测,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员为4万人左右,
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6万人。玉树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平均海拔高,高寒缺氧;物资保障能力低,建筑材料缺乏;运输通道少,运输难度大;施工场地狭小,作业条件差;设计、施工等专业人才短缺,组织管理能力弱;灾后重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给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带来很大难度,必须重视和加强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以保障重建工程的有序、有效实施。
  二、现场指挥调度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指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工程实施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引导工程施工相对均衡有序进行,并统一负责重建工程现场的指挥调度。
  (二)市场调节,减少干预。行政措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并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实施现场指挥调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调配作用,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内部安排和管理工作。
  (三)以人为本,科学指挥。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安排重建任务,保障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协调,督促检查。按照安排部署,协调地方政府、对口援建单位、灾后重建部队、武警等的关系,组织灾后重建规划的实施,督促检查重建项目的落实。
  三、参建队伍选择和建材、施工机械设备调度
  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各地的重视和支持,现有省内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专业结构上,完全可以满足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
  (一)确定的对口援建单位。北京市和中国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公司、中国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对口援建极重灾区;辽宁省和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对口援建重灾区;我省部分地区对口援建一般灾区。
  (二)其它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在符合资质条件、具有高原地区建设经验的省内外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中,按照招投标的要求或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进行确定。特殊情况下经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批准,亦可直接确定参建队伍。
  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的省内外勘察设计单位中,择优选择勘察、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公
路设计、水利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若干家,承担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等方面的勘察设计任务。
  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的省内外施工企业中,择优选择在房建、市政、机电安装、公路、水利、装修等施工方面实力较强的二级以上企业以及建筑劳务企业若干家,作为参与重建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承担一般灾区和部分重点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
  (三)工程监理单位。择优选择省内外从事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监理的10余家监理企业,承担重建工程建设的监理任务,以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和队伍稳定。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我省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的企业中,择优选择2—3家企业在玉树地震灾区设立检测分支机构,承担重建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解决玉树地震灾区缺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问题,保障恢复重建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充分发挥玉树州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同时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协调从省内外选派若干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业务熟练、工作扎实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参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六)施工机械调度。加强施工区域内机械设备的供求信息发布。以施工企业自有设备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组织引进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在玉树州设立租赁点,由施工企业自行组织租赁。施工企业配足中小型施工机具,并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和机械维修人员,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