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白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8.18
【字 号】白政发[2009]21号
【施行日期】2009.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白政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因政府机构改革和市政府有关领导调出,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市长杨亚杰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
  副市长李晓杰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受市长委托代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助市长负责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市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会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市老龄委、白城行政学院、白城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白城军分区、市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台办、驻
军各单位、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局、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分行、吉林银行白城分行、白城银监分局、中保财险白城分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邮政局、中国电信白城分公司、中国联通白城分公司、中国移动白城分公司、国家统计局白城调查队。
  副市长包维国 协助市长负责分管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粮食局、引嫩入白建管局、市人工降雨基地(市防雹办公室)、洮儿河灌区管理局、月亮湖水库管理局、市农科院、市农机院、市林科院、市农广校、市畜牧研究院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气象局、白城检验检疫局、白城水资源勘测局、省联社白城办事处、农业银行白城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白城分行。
  副市长刘继武 协助市长负责分管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市版权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红十字会、白城中心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白城职业技术学院、白城教育学院、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白城分校、吉林省畜牧业学校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科协、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沈阳铁路局白城车务段、白城师范学院、新闻单位。
  副市长隋喜 协助市长负责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项目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火电厂、热电厂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烟草公司白城分公司。
  副市长张宝田 协助市长负责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芦苇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民营经济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白城供电公司、中国银行白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白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城分行、中油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市盐务局、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白城二三七处。
  副市长裴中 协助市长负责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
保护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市地震局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白城国家安全局、武警白城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吉林地震局  市长助理陈越 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在市政府不另作分工。
  秘书长金喜双 协助市长处理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