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新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
医学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根据广东省和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通知,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标准己作调整,从2008年1月1开始执行,相关文件可在我院网站  HYPERLINK "www.szbayy"  www.szbayy 下载中心下载。学分达标新标准见背面附表。
现对我院各类人员继续学分达标情况作以下简要说明和提出部分建议:
一、Ⅰ类学分
新标准要求:护师及以上护理人员每年每人至少要有5学分,中级及以上医技人员则至少要有8学分。建议如下:
1.鼓励参加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
2.外出开会,按医院文件执行。
3.经常留意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网站,有学分(特别是Ⅰ类学分)的学术活动,经科教科、院领导同意后科室派人参加。
4.购买深圳市网络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卡(即好医生学习卡)。参加相关课程后可得Ⅰ类学分约10分。
二、Ⅱ类学分
1.市继续教育项目:我院每年举办的市继续教育项目约有8次,每项可授市级Ⅱ类学分3-5分,请各科室按名额分批派人参加,平均每年每人可有市级Ⅱ类学分6-10分。
2.院内学术活动:每次0.5-1.0分,按通知听课,平均每年每人10分(按规定此项学分最多不能超过10分)。
3.学术论文学分:按学术论文授分,例如国家级论文第1、2、3、4、5作者分别可得Ⅱ类8、7、6、5、4分。建议在发表论文方面,科室人员加强团队合作,最好每年每人都有学术论文学分6分。
4.科技项目学分:例如承担市级课题第1、2、3、4、5作者分别可得Ⅱ类6、5、4、3、2分。
附: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市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一楼
网址:v/
业务:25639365陈老师、罗老师
科教科
2008年7月15日 附表:
人员类别 每年度总学分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备注  *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20学分  Ⅰ、Ⅱ类学分均可  *其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 90学时(或20学分)  Ⅰ、Ⅱ类学分均可  护理师以上护理人员 镇级(街道)医疗卫生单位;
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研究所、社会医疗机构等 25学分  Ⅰ、Ⅱ类学分均可  *区级医疗卫生单位 25学分 ≥5学分 ≥20学分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5学分 ≥10学分 ≥15学分    *三级医院、一级防保机构 25学分 ≥10学分 ≥15学分 其中5年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学分  其他中级以上卫技人员 镇级(街道)医疗卫生单位;
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研究所、社会医疗机构等 25学分  Ⅰ、Ⅱ类学分均可  *区级医疗
卫生单位 25学分 ≥8学分 ≥17学分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5学分 ≥10学分 ≥15学分    *三级医院、一级防保机构 25学分 ≥10学分 ≥15学分 其中5年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学分  深圳市继续医学教
育对象学分达标标准一览表
备注:标“*”的表示按广东省的新标准执行。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