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1.03
【字 号】淄政发[2006]142号
【施行日期】2006.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淄政发〔2006〕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构建城市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满足城市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城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全社会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满足人民众健康需求,解决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健全和完善补偿机制,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现有卫生资源调整,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以满足城市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坚持解放思想,探索创新,以区县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而扎实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力争到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40%以上,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
  三、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需要服务、连续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区县、高新区要认真分析居民健康和卫生资源需求利用情况,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1万人或每个居民委员会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居民就近就医一般步行不超过15分钟。要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和部分二级、三级医院以及隶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进行转型和功能改造,并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承担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三)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确处理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等多种有效形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四)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根据《山东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规模与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一般在15
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2000至3000服务人口分别配备1-2名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应当具备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疫情报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条件,努力改善服务条件。
  (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分工协作机制。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把适宜社区开展的计划免疫接种、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连锁式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合理分工、层次分明的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二、三级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试点,逐步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
  (六)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坚持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就医的原则,选择具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惠民医疗机构,开设惠民门诊、惠民病区(病床),对城市低保家庭等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惠民医疗服务,实行费用减免政策,有关惠民医疗服务的内
容按照市卫生、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惠民门诊、改造惠民病区所需经费和优惠减免的医疗费用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予以解决。鼓励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惠民医疗服务进行扶持和捐赠。
  (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必须配备一名中医药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中医药防治及针灸、推拿、养生保健等非手术、非药物疗法的特服务,在政府优惠减免的医疗费用中提高中医药优惠比例。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推广50项适宜技术。淄博卫生人才网招聘
  (八)逐步建立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区县和社区要依托卫生系统现有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网络。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功能任务等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合作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病人康复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并逐步过渡到全市信息系统一体化。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按照鲁政发〔2006〕39号文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信息化建设所需的局域网络、基础硬件和正常运转经费投入由市及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加快培养社区卫生专门人才。制定考评办法,完善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认真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充分利用淄博科技职业学院等现有教育资源,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全部达到要求。逐步推广高等医学院校本科生毕业后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到2008年,全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建立三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培训机制。二、三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部分的10%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属于二、三级医院延伸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与一所二级或三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3至5年内,其卫生技术人员要轮流到合作的医院进行不少于半年的进修学习。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二、三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其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累计服务1年,享受与卫生支农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