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指标及任务推进表
维度 | 指 标 | 评估要点 | 指标现状 | 2022年 预期目标 | 2024年 预期目标 | 整改措施 | 责任部门 |
A1普及普惠水平 | B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5%。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5%以上。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5%以上。 | 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3岁以前早期教育。 | 县教委 |
B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98.25%。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95%。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95%。 | 做好2021-2025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新建或改扩建城区公办园,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县教委、县财政局 | ||
B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52%。 |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 县教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C4区县党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公办幼儿园均成立了党支部,3所民办幼儿园成立了独立党支部,4所民办幼儿园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县教委选派32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民办幼儿园党建指导员,定期到学校指导党建工作。全县民办幼儿园采用建立党支部与选派党建指导员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党建工作覆盖率100%。 | 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台帐和数据库,实行网络动态管理,按照应建必建、应建尽建的要求,适时单建或联建民办幼儿园党支部。 | 选优配强民办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建立后备干部库,有计划地培养党支部书记后备力量,优化民办幼儿园党支部书记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与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 采取单建和联建两种方式组建党支部,拓展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完善流动党员信息管理台账。严格标准发展党员,壮大党员队伍。指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制度,推出“活动式”“菜单式”“开放式”“结对式”组织生活模式,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常学常新、常做常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民办幼儿园党支部运行规范化。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教委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5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正在编制忠县“十四五”中小学及幼儿园专项规划。 | 完成幼儿园布局规划。 | 完成幼儿园布局规划。 | 完成幼儿园布局规划,2021年报县政府审批。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教委 |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已纳入规划 | 纳入规划 | 纳入规划 | 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教委 | ||
B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C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 每个乡镇已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 | 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 | 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 | 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保证幼儿入园需求。 | 县教委、各乡镇(街道) | |
B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C8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还未到达验收和交付的环节。 | 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严格执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26)号。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教委 | |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 存量小区配套幼儿园已经治理完毕。 | 恒大悦珑湾配套幼儿园和鸣玉樾府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办成公办普惠园。 | 集美江山小区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办成公办普惠园。 | 严格执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26)号。 | 县教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8财政投入到位 | C10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 基本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 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 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 大力争取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和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 县财政局、县教委 |
C11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 公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一级园700元/人/年、二级园600元/人/年、三级园500元/人/年,达到市级规定标准。 | 达到市级规定标准 | 达到市级规定标准 | 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公用经费县级应承担部分。 | 县财政局、县教委 | ||
C12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已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一级园800元/人/年、二级园700元/人/年、三级园600元/人/年。 | 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 | 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 | 严格按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落实好民办园补助标准。 | 县教委、县财政局 | ||
B9收费合理 |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 有收费标准,但标准较低。 | 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 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 县教委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对幼儿园保教成本及收费情况进行调研,适时调整学前教育保教保育费收费标准。 |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 | 教师工资标准表2022|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暂未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民办幼儿园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等级标准在县价格部门进行了收费备案。 | 建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 建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 | |||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引导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学成本进行收费备案,严格按县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收费。 | 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 | |||
B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公办园教师工资足额发放。 | 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 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由民办园根据收入水平,参照其他用人单位用工报酬予以自行发放。 | 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结合民办园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 | 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结合民办园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 | 督促民办幼儿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劳动合同,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买齐买足社会保险,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 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 |
B1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建立健全了年检安全专题检查指导制度。县教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每月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月度培训制度,坚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定期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安全执法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品卫生、校车、消防、场地等安全监管制度。 | 部门联动执法监管制度成熟。各职能部门安全监管制度完善。 | 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督。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跟踪落实,及时通报,实时整改。强化幼儿园安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法治意识。按照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幼儿园加大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 | 县委政法委、县教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 | |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
B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C20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全县幼儿园都执行“先证后照”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年检。 | 继续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执行年检制度。 | 继续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执行年检制度。 | 严格按审批流程规范幼儿园准入制度。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年检制度,完善幼儿园年检细则,确保幼儿园办园行为更加规范。 | 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 |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政府网站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每年对幼儿园基本信息进行更新、备案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 县教委 | ||
C22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已建立 | 继续建立 | 继续建立 | 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强化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幼儿园落实整改措施,建立责任清单,提升办园水平。 | 县教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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