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
【公布日期】2022.04.08
【文 号】财教〔2022〕97号
【施行日期】2022.04.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工资标准表2022正文
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2〕9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支持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现核定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59,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
  各地要按照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工作补助经费,加强对支教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在细化选派计划时,要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
  附件: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