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池州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登记制度》等两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11
【字 号】池办发[2007]8号
【施行日期】2007.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池州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登记制度》等两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池办发〔2007〕8号)
各县、区委,九华山、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驻池各单位党委(党组):
  《中共池州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登记制度》、《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会议(活动)通知落实制度》等两项工作制度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印发实施这两项工作制度,是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委会议议题范围与登记、安排程序,更好地为承办市委各类会议(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这有利于加强市委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这两项工作制度,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和要求执行到位。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 
中共池州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登记制度
  一、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的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市委常委会议的议题范围主要是: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部署和贯彻意见。
  2、研究决定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审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对关系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出决策。
  3、研究决定全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纪律检查、统一战线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对全市意识形态、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做出决策。
池州人事考试中心网  4、研究决定全市副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市管干部职务的任免、提名、推荐与奖惩。审议副县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听取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关于大案要案的情况汇报。
  5、讨论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和军分区党委提出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组织协调军政军民关系。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常委会在政协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
  6、听取各县、区党委,九华山、开发区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团组织的重要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做出决定。
  7、研究决定以市委名义发布的全局性政策性文件,审议以市委集体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工作报告和上报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
  8、研究决定召开市委全委会,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9、研究决定应由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确定的依据
  1、市委书记办公会议酝酿并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2、市委书记、副书记提出或批示的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
  3、党委部门提请并经分管市委常委审定,同意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4、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5、经市委秘书长协调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6、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7、市委规定需要定期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登记的程序
  凡确定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的议题,由市委办公室秘书科负责登记。具体履行下列程序:
  1、市委办公室文书科对市委书记、副书记和市委常委明确批示列入市委常委会议的议题,
应及时将议题内容及领导批示复印件送交市委办公室秘书科。
  2、市委常委分管联系的单位需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常委审定同意后,由相关单位及时将议题材料及常委批示件送交市委办公室秘书科。
  3、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提交的议题,由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相关科室及时将相关材料送交市委办公室秘书科。
  4、政府部门如有重要紧急事宜、须立即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的,经市长审定同意后,可直接送交市委办公室秘书科。
  5、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对已登记的议题定期汇总,及时呈报市委秘书长审核。
  四、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的安排
  1、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的时间确定后,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将待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全部议题送市委秘书长初核。
  2、上会议题初核后,由市委办公室秘书科与议题负责单位联系,排出相关议题列席单位、
列席人员及汇报人名单,并草拟《市委常委会议通知》(包括时间、地点、议题、列席人员等),报市委秘书长审核。
  3、《市委常委会议通知》经市委书记签发后,及时印发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以及与议题有关的列席单位。
  4、对已作登记但尚未安排的议题,市委办公室秘书科适时向市委秘书长报告,防止议题积压或误时误事;对已安排讨论的议题,及时注销、存档。
  五、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的材料
  1、市委常委会议议题确定后,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完稿后,先送秘书科初核并报市委秘书长审阅。如涉及机构、编制、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未经协调或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市委办公室秘书科通知报送单位抓紧协调或提请联系的市委副秘书长协调。协调未果的不列入汇报材料。
  2、汇报材料审定后,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印制(印刷份数一般为25份),并于会前送交秘书科。如汇报材料内容涉密,应标注密级;如材料需会后收回,应标注“会
后收回”。
  3、会议结束后,负责会务的人员应将会议所用材料全部收回保管,注意保密;负责会议记录人员应将本次会议的纪要、议题、记录和会议材料等加上专用会议记录封面(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讨论议题等栏目),装订成册,存档备查。